“星期六再度漲停,17天13板暴漲259%,這就是機會,改變命運的機會。你還在等什麼?”
股民王先生告訴人民網《人民直擊》,天天受這樣的信息轟炸後,他買了一家證券投資諮詢機構的薦股服務,但付費後的服務和效果與此前的宣傳相去甚遠。
王先生通過人民網《領導留言板》建議嚴厲打擊證券公司收費薦股亂象。近日,證監會答覆稱,將依法嚴厲打擊證券投資顧問虛假、誤導性宣傳等亂象。
證券公司、證券投資諮詢機構違規薦股有哪些套路?無相關資質公司及人員如何通過薦股挖坑設局?《人民直擊》記者近日進行了調查梳理。
“越早跟上越早收益”
“超額收益看得見,短期漲幅超50%,你抓住了多少?”
“你只要按上面的指令掛單操作即可,是不是很簡單呀!!……越早跟上越早收益哦。”
2019年底至次年初,王先生幾乎每天收到“中訊-小盧”發來的信息。“中訊-小盧”自稱是福建中訊證券研究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中訊證研)的投顧助理。在中國證券業協會網站,記者查詢到一位與“小盧”名字一致的從業者,執業機構為中訊證研,職業崗位為一般證券業務。
自詡一向謹慎的王先生,花了39800元服務費,成為中訊證研“內部付費客户”,有效期3個月。
聊天截圖。受訪者供圖
“並沒它説的那麼好!”王先生很快發現,實際服務“與付費前毫無可比性”。“若按照其建議操作,起初會略有盈利,但最後虧損的不止一兩隻。”
有業內人士分析指出,有的投資顧問可能推薦了10只股票,其中5只押中,漲了,另外5只跌了,但他只把押中的截圖做成表格,進行大肆宣傳,對外塑造一種“股神”的形象。“其實他的薦股能力是很普通的,所以股民會感覺付費前後差別特別大。”
記者查詢到,中訊證研位於福建,是一家專業投資諮詢機構。值得注意的是,福建證監局曾數次發佈對中訊證研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
福建證監局官網截圖
福建證監局官網截圖
福建證監局官網顯示,2013年,因中訊證研未建立健全並有效執行業務推廣、服務提供、客户回訪、投訴處理等方面的業務管理制度,引發多起客户投訴。2016年,中訊證研存在對公司服務能力和過往業績進行誇大營銷宣傳等違規行為。2017年,該公司存在未有效開展合規管理、在業務推廣和客户服務過程中承諾或者保證投資收益、部分客户的業務推廣環節的記錄留痕不完整等違規行為。
“針對證券公司從事證券投資顧問業務中存在的虛假、誤導性宣傳,或存在實際提供的服務與服務協議約定不一致等情況,證監會將依法予以嚴厲打擊。”針對網友的建議,證監會表示,後續將持續督促證券公司合規展業,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我們公司就是騙傻子客户的錢”
在裁判文書網,記者檢索“證券投資諮詢機構”“證券公司 證券投資顧問”等,顯示有近200份文書,內容多為消費者與相關機構之間的民事合同糾紛,其中涉及證券投資顧問誇大宣傳、承諾收益、與消費者約定分享收益等違規行為。
“產品3個月內收益能夠達到130%-150%,如達不到相關收益,會另有補救措施。”在進行業務推廣時,湖南巨景證券投資顧問有限公司天府新區分公司(以下簡稱巨景天府分公司)工作人員曾對客户承諾收益。
2019年公佈的一份裁判文書顯示,原告郭某與該公司2018年訂立《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服務協議》。
《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明確:“證券公司、證券投資諮詢機構應當規範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推廣和客户招攬行為,禁止對服務能力和過往業績進行虛假、不實、誤導性的營銷宣傳,禁止以任何方式承諾或者保證投資收益。”
法院認為,在服務協議訂立前,工作人員對過往業績和相關收益進行了宣傳;在服務協議訂立後的通話中,默認了此前宣稱的收益,並承諾通過其他途徑進行彌補。上述人員履行合同的行為違反了上述規章規定,巨景天府分公司對其工作人員管理存在過失,致使其提供的服務不符合行業應有的質量標準,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判定向郭某退還服務費的80%。
記者在證監會官網發現,2020年12月公佈的一起行政處罰案例顯示,證券投資諮詢機構上海聿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將其開發的“薦股軟件”銷售業務委託給不具有證券投資諮詢業務資格的陳某某,並約定銷售收入按比例分配。經查,陳某某控制的業務點銷售人員在營銷過程中,存在誇大、不實、誤導性宣傳,暗示保證收益等行為。
今年3月曝光的“大連華訊27億‘殺豬盤’”事件,更是轟動一時。作為一家擁有資質的證券投資諮詢機構,大連華訊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連華訊)被深圳龍崗警方以涉嫌詐騙和虛假廣告罪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據媒體報道,該案受害者超11萬人,涉案金額達27億元,是國內薦股詐騙中涉案金額最多的一起案件。
大連華訊曾宣稱,公司有85名專業研究員,26名國家頂尖分析師,80%以上的員工具有高級技術職稱。實際上,警方發現,公司近500名員工中僅4人有證券投資諮詢執業資格,只有初高中學歷的不在少數。為讓股民掏服務費,員工違規承諾收益。有員工坦言:“我們公司就是騙傻子客户的錢,就是沒有文化沒有常識的才會買這些產品和服務。”
“性價比很高,年費299元”
裁判文書網還顯示,部分案例涉及刑事處罰:有企業或個人冒充正規證券公司、證券投資諮詢機構進行非法薦股,被判為非法經營罪或詐騙罪。
根據《證券法》《證券、期貨投資諮詢管理暫行辦法》《證券投資顧問業務暫行規定》等,證券投資諮詢業務屬於特許經營,未經證監會批准,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從事該業務。
2019年公佈的一份案例顯示,2016年5月前後,張某、趙某在未取得證券從業資質的情況下,合謀租賃場地成立公司冒用他人名義實施“薦股”詐騙。後以張某此前成立的公司名義,招募無證券從業資質的人擔任經理、業務員,並進行“話術”培訓。
具體詐騙流程為:先由業務員根據張某提供的股民信息資料廣泛撥打電話聯繫股民,冒用正規證券公司的名義,以虛假身份按照“話術”內容對股民進行“回訪”,收集股民資料,騙取股民信任。後通過成員扮演“專業老師”“業務主任”“經理”等角色,以“公司能提供內幕股票信息”“保證客户有高收益”“公司有大的操作計劃能拉昇股票”等為誘餌,騙取股民繳納“服務費”。
“現在一般在互聯網平台發薦股廣告,然後把網友吸引進羣,羣裏大部分是托兒,他們經常刷屏宣傳,比如推薦的某個股票漲多少……”中銀律師事務所律師阮萬錦表示,以薦股為名實施詐騙的情況並不鮮見,宣傳上多鼓吹過往炒股業績,甚至利用PS技術製造虛假數據。
“下一步,這些人開始推廣付費課程,或者推薦用户購買機構會員、推廣薦股App。”阮萬錦觀察到,動輒數萬元的付費課程,內容只是一些非常基礎的證券知識。“對證券、金融不瞭解,又急於走捷徑賺錢的人容易被騙。”
“盤前就已經提醒羣友們了,低吸高拋做做T,美滴很。”記者4月24日在微博上檢索“股票推薦”時,被號稱“交易狂人**”的廣告語吸引。該博主置頂一則説明稱,跟着微博就可以學習其炒股“不求多賺,只求穩賺”的思路邏輯。
記者留言諮詢如何進羣,很快就收到了博主的私信。對方建議進精品微信羣,“性價比很高,年費299元”,並留下其微信號。記者詢問對方是否具有證券從業相關資質,截至發稿未收到回覆。
以免費引流,繼而收費薦股,社交媒體上不乏類似套路,有的則發展為騙局。2020年9月,杭州拱墅警方通報稱,72歲大媽瀏覽電腦時看到了一條推薦股票的廣告推送,因為好奇就通過掃二維碼加了微信好友,最後被拉進一個微信羣,跟着“老師”免費聽課炒股,結果一個月損失42.5萬元。最後,交易平台打不開了,羣裏“好友”都聯繫不上。原來一個炒股羣20多人,除了大媽其他全是騙子和託。
2020年11月,證監會曾發佈提醒:投資者不要輕信電話、直播間、微信羣、微信公眾號、QQ、APP、博客、微博、股吧、論壇、網站所謂的“股神”“專家”“老師”,也不要相信通過音視頻、“曬單”等方式間接薦股的信息;不要聽從“老師”之類人員的指令跟風操作。
“若遭遇虛假宣傳、非法薦股等亂象,消費者可以向證監會、當地證監局、市場監督管理局舉報,或起訴維權。”阮萬錦説。
歡迎提供新聞線索:[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