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獲悉,2月8日,深交所向中捷資源投資股份有限公司(ST中捷,002021.SZ)發出關注函。關注函指出,ST中捷於2022年2月7日披露的公告及向深交所報備的民事判決書原件顯示,廣州中院對廣州農商銀行訴包括ST中捷在內18名被告的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作出一審判決。廣州中院判決ST中捷在15.86億元範圍內對華翔公司不能清償的信託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複利等債務的二分之一部分承擔賠償責任,並在797.86萬元範圍內承擔部分訴訟費用。深交所請ST中捷説明若廣州中院判決生效,是否會對公司生產經營、財務狀況、現金流量等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深交所指出,請ST中捷就上述問題做出書面説明,在2022年2月15日前將有關説明材料報送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並對外披露,同時抄送派出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