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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鋼股份3項壞賬準備將導致2020年歸母淨利減少約2.39億元

由 端木泰華 發佈於 財經

智通財經APP訊,鞍鋼股份(00347)公佈,近期,該公司已收到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批准關於物產財務公司作為成員公司所在的公司集團(物產集團)的重組計劃,確定了各債權人可獲清償的方案(物產重組計劃)。經慮及物產重組計劃及存在的信用風險,及以該集團為受益人的從前手方凍結的款項以及股權質押的金額,對於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物產集團欠付該公司的債務,將另外計提約人民幣1.67億元作為壞賬準備,因此共累計計提壞賬約人民幣4.73億元。

近期,該公司已收到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批准關於力帆財務公司作為成員公司所在的公司集團(力帆集團)的重組計劃,確定了各債權人可獲清償的方案(力帆重組計劃)。經慮及力帆重組計劃及存在的信用風險,及以該集團為受益人的從前手方凍結的款項,對於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力帆集團欠付該公司的債務,將另外計提人民幣2067萬元作為壞賬準備,因此共累計計提壞賬人民幣3420萬元。

經慮相關逾期票據的逾期期限等因素,根據相關撥備方法,該公司採取審慎做法,對於截至2020年12月 31日止年度B財務公司欠付該公司 的債務,將另外計提約人民幣1.31億元作為壞賬準備,因此共累計計提壞賬約人民幣1.5億元。

上文披露的壞賬準備將會導致該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減少約人民幣2.39億元,約佔該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經審核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的13.37%。

鑑於該公司於截至2020年9月30日止九個月期間的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入淨額為人民幣60.87億元,該公司擁有相對充足的營運資金,故公司董事會認為逾期票據截至本公告之日未對集團的日常經營造成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