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十套人才房竟被初中生買走?!

紹興上虞陳女士所在的小區

交付了 2 年

房產證還辦不下來

後來陳女士一打聽

她買的房子竟然是人才公寓

想辦房產證必須要有相應的學歷證書

這讓一眾業主非常奇怪

他們明明買的是商品房

怎麼突然就變成了人才公寓?

幾十套人才房竟被初中生買走?!

兩年辦不了房產證

發現買到人才公寓

陳女士的房子,買在紹興上虞的儷晶灣,整個小區有 300 多户。這個樓盤 2016 年預售,2018 年 7 月交房,本來開發商承諾,2018 年年底辦理房產證,可現在,已經過了快 2 年,房產證遲遲辦不下來。

就在今年 5 月份,部分業主收到了發自開發商的催告函,提醒他們補交學歷證書,如果逾期不交,將取消人才公寓購房資格。收到這封函,業主們當場就懵了。

幾十套人才房竟被初中生買走?!

陳女士表示,當初買房的時候,銷售講的就是普通住宅,隻字未提人才公寓。

幾十套人才房竟被初中生買走?!

陳女士提供的樓盤廣告和購房合同上,確實沒有任何關於人才公寓的提示。自己當普通住宅買的房子,莫名其妙變成了人才公寓。問題在於,很多業主只是初中、高中畢業,拿不出規定的學歷證書,達不到人才的標準,房產證自然就辦不下來。

幾十套人才房竟被初中生買走?!

據瞭解,作為人才公寓,跟普通商品房的最大區別在於價格。人才公寓享受政府補貼,價格便宜很多。而這一點,讓陳女士等業主更加不滿。因為他們當初買房子,完全是按市場價,並非人才價。 雖然陳女士本人是大學學歷,符合人才房的購買標準,但是,她當初是以每平 8000 元的價格買下房子,這價格幾乎是人才房的一倍。人才房的好處沒享受到,卻要承擔人才房的限制,即買房 5 年之後才能二次交易。

陳女士事後回憶,當初買房子,開發商倒是讓她提供過學歷證書,説是樓盤位於省級特色小鎮,提供學歷可以享受 0.5% 的優惠。陳女士説,她當初拿到這 0.5% 的優惠,還很開心。沒成想,開發商以人才房的名義,卻可以拿到相當於房價 50% 的政府補貼。開發商賺錢了,業主們卻要吃苦頭了。

沒購房資格卻能通過網籤

儷晶灣的業主們都覺得,被開發商騙了。帶着業主們的質疑,記者找到了儷晶灣的開發商——紹興上虞的新都置業公司。然而,從普通員工到相關負責人,開發商方面拒絕回應任何問題。

幾十套人才房竟被初中生買走?!
幾十套人才房竟被初中生買走?!

從儷晶灣土地使用權的公告上看,儷晶灣的土地性質備註是住宅 70 年,並沒有人才公寓的字樣。這到底是怎樣一個小區?記者向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求證。

紹興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上虞分局 王濤

濱江新城 8 號地塊土地用途為住宅、批發零售、商務金融,這個住宅是人才公寓,我們在出讓性質中明確的。

儷晶灣確實是人才公寓。根據相關文件,這個公寓項目,用於新華定製信息服務公司的人才引進。為了保證購買人的資質,當地住建局會進行審核。

紹興市上虞區住建局明確,買儷晶灣的房子,要麼是新華定製公司引進的人才,要麼是大專以上學歷或者中級以上職稱的社會人才,才能進入網籤。

可是,根據業主的不完全統計,他們小區至少有 34 户初中學歷,14 户高中學歷,根本沒有人才公寓的購買資格,卻最終買下了房子。

紹興市上虞區住建局 辦公室主任 吳良超

官方的合同我們叫網籤合同,就是網絡系統裏要備案過的,我擔心他們有些會不會是私下合同,非官方的。

根據住建局的説法,沒有購房資格的業主,可能是跟開發商私下協議買下房子,並沒有網籤。

然而,業主陳女士告訴記者,小區有兩位業主是初中學歷,卻通過了住建局的網籤。

不過,住建局堅持,他們對於網籤的審核沒有問題。現場,工作人員查驗陳女士提及的兩位業主:一位户主檔案裏面學歷是大專,具備購房資格。可是記者向這位業主核實,證實她只有初中學歷;另一位,檔案裏面顯示户主有建築工程師證書,具備購房資格。現場記者核實,該户主同樣是初中學歷,沒有工程類的中級職稱或高級職稱。

隨後,工作人員又查核了一位業主,檔案裏顯示,他是新華定製公司引進的人才,具備購房資格。現場,記者打電話核實,得知他也是初中學歷,從來沒提交過人才證明,也不是新華定製人才。

幾位業主都只有初中學歷,在住建局的檔案裏,莫名其妙變成了人才,最終通過了購房的網籤。

據瞭解,網籤是開發商幫業主代辦的。業主們質疑,是開發商在造假,提供虛假的人才證明,把他們偽造成人才。他們是以普通住宅在購房,可開發商卻以人才房的名義,從政府獲得高額補貼。

幾十套人才房竟被初中生買走?!

現在的當務之急,業主們買了房子卻辦不出房產證,該如何解決?紹興市上虞區住建局房管中心表示,必須把房屋性質從人才房變成普通住宅,之前,開發商享受了人才房優惠,現在必須補交 5000 多萬元的土地出讓金,然後才能辦出房產證。在住建局的督促下,這個過程正在推進。

這起事件中,如果可以確認開發商通過造假,把人才房當做普通住宅出售,這是否屬於欺詐?

上海邦信陽中建中匯(杭州)律師事務所吳迪律師:開發商可能是隱瞞了一個重要的信息,在銷售這個商品房的時候,從現有證據來看,應該是屬於民法上的一個欺詐,或者説是一個重大誤解的行為,業主方可以向開發商主張相應的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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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贊贊

責編:楊帆

【來源:ZAKER石家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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