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午間,牧原股份發佈公告稱,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的《關於對秦英林採取監管談話措施的決定》。經查,證監會發現其存在以下違規行為。
2021年3月15日,牧原股份在有媒體對公司部分財務指標和關聯交易等事項提出質疑,被深交所問詢並要求核查説明的情況下,向證監會提交了啓動發行可轉債相關材料,並出具書面意見,表示公司不存在影響發行上市和投資者判斷的重大事項。秦英林作為牧原股份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長,在相關材料上簽字確認。
牧原股份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第四十八條的規定,即上市公司發行證券前發生重大事項的,應暫緩發行,並及時報告中國證監會。該事項對本次發行條件構成重大影響的,發行證券的申請應重新經過中國證監會核准。
依據相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秦英林採取監管談話措施,要求其本人於5月11日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到證監會接受監管談話。公告稱,秦英林已在規定時間內到中國證監會接受監管談話。
公開資料顯示,牧原股份創始人秦英林畢業於河南農業大學畜牧專業,1992年開始創業,為公司董事長、總裁。現任河南龍大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副董事長、中國畜牧業協會豬業分會執行會長等。截至2021年一季度,秦英林和錢瑛為牧原股份實際控制人,二人合計持有牧原集團100%股權,直接和間接合計持有牧原股份53.88%的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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