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馬源:為中小企業提供更有效服務

由 湯生 發佈於 財經

  我國經濟已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迫切需要進一步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中小企業體量小、實力弱、抗風險能力弱,尤其需要激發活力,政府部門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特別要完善社會化服務體系,為中小企業提供優質、高效、專業的服務保障。

  “十三五”期間,我國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實施中小企業“服務能力建設工程”,構建起涵蓋管理諮詢、融資支持、人才培訓、政策解讀、國際合作等在內的綜合服務體系。但是,服務供給的專業性不強、針對性不夠、有效性還不足,究其根本在於公共服務供給與需求還不夠匹配。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提出政府是市場規則的制定者,也是市場公平的維護者,要更多提供優質公共服務。“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提出,要“支持建設中小企業信息、技術、進出口和數字化轉型綜合性服務平台”。這既指出了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的方向,也提出了明確要求。

  近日出台的《“十四五”促進中小企業發展規劃》(以下簡稱《規劃》)明確提出,到“十四五”時期末,要實現“服務供給能力全面提升”的總目標。其中,政務服務重點是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讓企業開辦和註銷更便利;完善政務信息發佈渠道,建設綜合性服務平台等。市場化服務重點是探索建立激勵和效果評價機制,促進擴大供給,滿足不同企業需求。社會化公益服務重點是探索建立規範成熟的志願服務和公益性服務模式。此外,還明確要加大中小企業海外服務體系建設力度。

  針對服務供給能力不足的短板,《規劃》還設立了“中小企業服務機構能力提升工程”,並提出要加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保護。例如,健全知識產權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和應急救援救濟機制,暢通訴求表達渠道。鼓勵產業鏈上中下游融通創新,引導大型企業開放場景應用、共享生產要素、搭建共性平台,形成協同優勢;支持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羣發揮政策集中、要素集約、服務集成等功能,培育特色化、專業化競爭性優勢。

  總體上,《規劃》抓住了中小企業服務供給有效性不足這一關鍵點,部署了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的目標、任務和工程,預期對於推動從國家到地方各層級公共服務機構提升服務能力、增強服務效果,將發揮有力的推動作用。

  (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系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企業研究所研究員、中小企業室主任 馬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