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11月28日電(記者姚均芳、潘清)27日,滬深交易所分別發佈了新三板掛牌公司轉板上市辦法的徵求意見稿,這標誌着新三板掛牌公司向科創板、創業板轉板上市即將步入實際操作階段。
27日,上交所發佈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向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轉板上市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深交所發佈了《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向創業板轉板上市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明確了精選層掛牌公司向科創板或創業板轉板上市條件、股份限售要求、上市審核安排及上市保薦履職等重要內容。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是資本市場服務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的重要平台。2020年7月27日,新三板精選層開市交易。
據瞭解,可以申請轉板上市的公司範圍,應當是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精選層連續掛牌一年以上,且最近一年內不存在全國股轉公司規定的應當調出精選層的情形。
根據上交所發佈的徵求意見稿,轉板公司還應當符合《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規定的科創板定位。深交所發佈的徵求意見稿則要求,轉板公司應當符合《創業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試行)》等規定的創業板定位。
全國股轉公司有關負責人表示,此次滬深交易所就轉板上市辦法公開徵求意見,意味着新三板掛牌公司轉板上市的具體實施路徑已經明確,標誌着轉板上市工作即將步入實際操作階段。這對於進一步打開優質中小企業成長空間、更好發揮新三板承上啓下功能、完善多層次資本市場互聯互通機制具有重要意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