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對外經濟貿易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博導 李長安
當前我國正處在經濟結構調整的關鍵時期,中等收入羣體在總人口中的比重日益擴大,在經濟發展中發揮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充分激發中等收入羣體活力,推進我國“橄欖型”社會的構建,對提振儲蓄率進而刺激投資、平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促進經濟社會的持續健康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擴大中等收入羣體,並將“中等收入羣體比例明顯提高”納入兩步走發展戰略第一階段目標中。作為世界人口最多的中等收入羣體,中國中等收入羣體在促進中國經濟增長的內生驅動力逐步從投資拉動為主轉向更多依靠消費拉動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伴隨着中等收入羣體在社會中的積極效應越來越顯著,我們要採取多種途徑擴大我國中等收入羣體,提高其債務風險防範能力。
第一,擴大中等收入羣體關鍵是要“提低”。收入是居民儲蓄的前提與基礎,提高居民收入是擴大中等收入羣體的首要環節,相較中等收入羣體,低收入羣體具有更好的儲蓄傾向,提高低收入羣體的收入,在一定程度上能有助於居民儲蓄率的提升,促進低收入羣體向中等收入羣體的轉化。這就要求我國提升經濟發展質量,加快推進經濟體制改革,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升級,提升低收入羣體收入,穩定現有中等收入羣體收入。作為城鎮與農村人口結合帶的特殊羣體,農民工是中等收入羣體的主要來源。當前我國的中等收入羣體中80%屬於城鎮人口,20%屬於農村人口,應積極推進户籍改革,充分發揮農民工優勢,完善居住證制度,加快推進土地制度改革,保障農民工羣體的城鎮教育、醫療權利,完善農民工薪酬管理制度實現穩定農民工收入,增加農民工財產收益對於充分挖掘農民工羣體發展潛力具有重要作用。
第二,加強税收調節,再分配更加註重公平。中等收入羣體收入的60%來源於工資性收入,應重點關注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税税制設計,根據不同收入羣體的特徵,針對性實施減税政策,減少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負擔。要充分考慮再分配在提升中低收入羣體收入方面的作用,利用中等收入羣體在分配中的“晴雨表”效應,增強中低收入羣體的有效支付能力。
第三,調整收入結構,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穩定收入預期。當前我國中等收入羣體,財產性收入的比重在10%左右,中等收入羣體財產性收入不足制約着低收入羣體向中等收入羣體的轉化以及中等收入羣體收入來源多元化的平衡,這迫切要求進一步完善投資理財渠道、進一步增加財產性收入的來源。社會保障制度的不斷完善,合理引導不同收入羣體的消費觀念與儲蓄傾向,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居民預防性儲蓄降低。此外,建立廣泛全面的醫療保障制度,有利於維護居民的收入穩定,降低居民的預防性支出。
第四,健全金融監管機制,完善信貸市場。提高債務風險能力需要社會的廣泛參與,其中金融機構應發揮關鍵作用,不斷完善居民借貸消費市場,並且讓資管業務迴歸本源,規範約束金融行為,讓資產證券化進程持續推進。有效降低流動性約束,促進低收入羣體向中等收入羣體的轉化,努力提高中等收入羣體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