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1月證券業共收32張罰單 “重災區”仍在投行業務

由 泉亮霞 發佈於 財經

智通財經APP獲悉,5月22日,上海市證券同業公會發佈消息稱,經公開市場統計,2023年1月,證券公司及其分支機構、證券從業人員共收到各類行政監管處罰函件32張,涉9家證券公司及32名相關從業人員。其中,涉及經紀業務函件2張、投行業務函件14張、買斷式回購交易業務函件2張、資管業務函件1張、自營業務函件4張、公司治理和內部管理函件3張、執業行為函件5張及從業考試作弊函件1張。

1月證券業共收32張罰單 涉9家券商及32名從業人員

具體來看,經上海市證券同業公會公開市場統計,2023年1月證券公司及其分支機構、證券從業人員共收到各類行政處罰、行政監管措施及自律性監管措施函件32張,從出具監管處罰的主體來看,證監會出具行政處罰1張,證監會派出機構出具行政監管措施23張,證券行業自律組織出具紀律處分或自律監管措施8張。

從處罰對象來看,1月32張函件涉9家證券公司及32名相關從業人員(包括公司高管、業務部門負責人、分支機構負責人、保薦代表人等)受到處罰。從業務領域來看,涉及經紀業務函件2張、投行業務函件14張、買斷式回購交易業務函件2張、資管業務函件1張、自營業務函件4張、公司治理/內部管理函件3張、執業行為函件5張及從業考試作弊函件1張。

從處罰措施看,監管處罰措施包括1張責令改正、3張行政處罰、1張限期不適合從事相關業務、1張要求提交書面承諾、1張暫不受理公司相關申請材料、10張認定為不適當人選、1張責令改正、11張警示函、1張口頭警示及2張書面警示。

監管趨緊態勢將愈發明顯

整體來看,證券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均受到不同程度的處罰。在遭受監管處罰後,是否會對相關機構的後續運作管理可能產生影響?

在深圳中金華創基金董事長龔濤看來,證券公司收到警示函、監管函或旗下高管被認定為不適當人選,將會對相關券商造成一定影響。首先,受監管函影響,公司涉及監管範圍的正常業務可能出現全部或部分不能正常開展,另外,高管被認定為不適當人選後,或也面臨工作交接和人員更換的管理真空期,這些都會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給證券公司業績帶來不利影響。

券商投行人士何南野也認為,如果罰單內容僅限於責令改正等較輕的處罰,對證券公司業務發展影響可能不大,但證券公司內部會面臨自上而下更嚴格的整改,短期內或也會讓受處罰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出現難以適應的情況。如果罰單要求暫停業務3個月或6個月,影響則會較大,或將直接影響相關機構1-2年內的業務發展和收入利潤表現。

龔濤補充,證券公司的違規行為主要來源於利益驅動,這部分‘灰色利益’背後也反映出制度上的漏洞,而罰單越多也説明監管的力度在加大,發現的問題越來越多。在監管層增加處罰力度和制度完善雙管齊下的背景下,有望從源頭杜絕相關問題。

儘管當前證券業罰單數量仍居高不下,但在業內人士看來,為進一步加強管理,事前監管或會提上日程。龔濤表示,就目前的監管手段來看,基本都是趨向事後監管,但從一些監管案例和未來的發展趨勢來看,事前監管或許會被提上日程,也就是將違法犯罪防範於未然,立法層面的工作力度或會進一步加大。按照目前的監管精神,2023年預計將全面實施註冊制,這就意味着監管只會更加的嚴格,監管趨緊的態勢會越來越明顯,業務不合規的券商也將面臨更大的處罰,只有合規經營、審慎穩健的券商,才能獲得更好的發展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