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晚間,光啓技術公告稱,近日,公司收到浙江證監局下發的警示函。
警示函顯示,浙江證監局發現,2018年1月至2020年5月,光啓技術存在以定期存單形式為控股股東關聯方深圳光啓創新技術有限公司、深圳光啓合眾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擔保的情況,總計12.15億元。上述擔保未履行審批程序,且未按相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要求,公司董事長劉若鵬、總經理趙治亞、財務總監兼董事會秘書張洋洋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浙江證監局對上述三人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同時,浙江證監局要求,光啓技術應在2020年9月30日前提交書面整改報告,杜絕今後再次發生此類違規行為。
然而,光啓技術在2019年年報中還表示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無違規對外擔保情形。在8月中旬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時,光啓技術同樣表示未有應該披露的重大事項。
股價異動,無應該披露的重大事項?
8月11日、8月12日、8月13日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收盤價跌幅偏離值累計超過 20%,根據相關規定,屬於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情況。
對此,光啓技術公告稱,針對公司股票異常波動,公司對有關事項進行了核查,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再次補充之處;公司未發現近期公共傳媒報道了可能或已經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未公開信息;公司已披露的經營情況、內外部經營環境未發生重大變化;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關於公司的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或處於籌劃階段的重大事項;經核查,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在股票異常波動期間未買賣公司股票;經自查,公司不存在違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光啓技術表示,上述擔保已於2020年5月解除,未對公司經營產生實際影響。
值得一提的是,光啓技術是今年的大牛股之一。因為傍上超材料概念,光啓技術股價從今年7月初的8元/股左右上漲至8月初最高的33.4元/股,漲幅超過四倍。特別是在7月27日之後,公司股價更是連續走出八個漲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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