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小溪辭任北部灣港股份董事長,副董事長黃葆源暫代履職

5月30日,北部灣港股份有限公司(000582)(以下簡稱“北部灣港”)發佈公告稱,董事會於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長周小溪的書面辭職申請。周小溪因到齡退休,申請辭去公司第八屆董事會董事長、董事及董事會下設其他專門委員會委員職務。辭職後,周小溪不在公司擔任其他職務。截至公告披露日,周小溪不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應當履行而未履行的股份鎖定承諾。

根據《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周小溪的辭職將導致公司董事會成員人數低於規定人數,公司董事會需補選一名董事。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在補選完成之前,周小溪將繼續履行董事及董事會戰略委員會、提名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委員職責;根據《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公司董事會同意自周小溪辭職之日起至公司選舉產生新任董事長之前,由副董事長黃葆源代為履行公司董事長職務。

為保障公司董事會正常運作,根據北部灣股東廣西北部灣國際港務集團有限公司的推薦,經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對非獨立董事候選人進行任職資格審查通過後,北部灣港於 2020 年 5 月 29 日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選舉第八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的議案》,公司董事會同意提名韋韜為第八屆董事會非獨立董事候選人,任期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八屆董事會屆滿時止。公司獨立董事對上述議案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上述議案尚需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此外,北部灣港董事會於近日收到獨立董事周永生、王運生、林仁聰的書面辭職申請。北部灣港獨立董事周永生、王運生、林仁聰將於 2020年 6 月 20 日任滿六年,申請辭去公司獨立董事及董事會下設各專門委員會職務。辭職後,周永生、王運生、林仁聰均不在北部灣港擔任其他職務,不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應當履行而未履行的股份鎖定承諾。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上述三名獨立董事的辭職將導致公司獨立董事人數低於董事會人數的三分之一,在補選完成之前,周永生、王運生、林仁聰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繼續履行職責,其辭職報告將自公司股東大會選舉產生新任獨立董事之日起生效。為保障公司董事會正常運作,經公司董事會提名委員會對任職資格及獨立性進行審查,北部灣港於 2020 年 5 月 29 日召開第八屆 董事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選舉第八屆董事會獨立董事的議案》,公司董事會同意提名秦建文、凌斌、葉志鋒為第八屆董事會獨立董事候選人,任期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八屆董事會屆滿時止。公司獨立董事對上述議案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上述三名獨立董事候選人中,凌斌、葉志鋒已取得獨立董事資格證書,秦建文已承諾參加最近一次獨立董事培訓並取得深交所認可的獨立董事資格證書。三名獨立董事候選人的任職經歷、專業能力和職業素養均能夠勝任獨立董事職責的要求,具有《深圳證券交易所獨立董事備案辦法(2017 年修訂)》規定的任職資格和獨立性。任職資格和獨立性等有關材料公司將報送深圳證券交易所,經深圳證券交易所對獨立董事候選人備案無異議後,方可將上述議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並採取累積投票制方式選舉。

同時,北部灣港監事會於近日收到公司監事會主席向紅及監事周卓莉的書面辭職申請。向紅因個人工作安排提出辭去其監事和監事會主席職務,周卓莉因個人工作安排提出辭去監事職務。辭職後,向紅、周卓莉均不在公司擔任其他職務,不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應當履行而未履行的股份鎖定承諾。根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公司監事向紅、周卓莉的辭職將導致公司監事會成員低於法定人數,在公司股東大會選舉產生新任監事之前,向紅、周卓莉將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繼續履行職責,其辭職報告將自公司股東大會選舉產生新任監事之日起生效。為了保證公司監事會工作正常開展,公司於 2020 年 5 月 29日召開第八屆監事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變更第八屆監事會監事的議案》,經北部灣港股東廣西北部灣國際港務集團有限公司推薦,北部灣港監事會同意提名黃省基、梁勇為第八屆監事會監事候選人,任期自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至第八屆監事會屆滿時止。上述議案尚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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