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財經|報告顯示:車網互動“錢景”可期

  新華社北京6月4日電(記者安娜)國內首份對電動汽車參與需求響應的研究報告3日在京發佈。報告顯示,價格激勵對電動車主參與電力需求響應有較強引導效果,車網互動“錢景”可期。

  這份名為《電動汽車與電網互動的商業前景—上海市需求響應試點案例》的報告由自然資源保護協會與中國電動汽車百人會聯合發佈。

  需求響應是電力用户對電價或激勵信號做出的主動響應,主要表現為用户臨時性改變用電行為。需求響應的實施對提高電力系統運行的可靠性和經濟性等有重要意義。

  “我國是全球最大的電動汽車市場,電動汽車充電負荷帶來的電力需求有可能給電力系統造成較大負擔,推動電動汽車和電網協同發展意義重大。”中國電動汽車百人會常務副秘書長劉小詩説。

  近年來,國內多個城市在開展電力需求響應的同時,在車網互動方面做出積極探索。專家認為,在各需求響應試點城市中,上海市有示範意義。一方面上海市電動汽車保有量位居全國前列,交直流及充換電模式種類多樣;另一方面上海市在2014年成為發展改革委指定的首個需求響應試點城市,相關經驗豐富。

  報告以2019年6月至12月上海電動汽車參與電力需求響應的試點活動數據為基礎,選取蔚來充換電平台上的運行數據,對私人充電樁、專用充電樁以及換電站參與需求響應的效果進行分析。結果顯示,採用價格激勵方式引導電動車主參與需求響應效果顯著。

  在需求響應聚合商的充電樁投資成本固定和響應補償單價確定的情況下,參與需求響應的頻次決定了收益水平。據報告測算,年均響應次數達到10次,私人充電樁參與需求響應的收益率可達27%;專用樁若年均響應次數達到10次,收益率可接近50%,其需求響應的參與度明顯高於私樁;換電站因具有較強的充電時間管控能力,參與需求響應的經濟性相比前兩者更顯著。

  此外,報告認為,從上海試點情況看,充電運營商平台與虛擬電廠運管平台信息交互門檻高,各參與主體之間收益分享機制尚不明確等因素,影響了未來大規模電動汽車參與積極性。應儘快明確電動汽車參與電力市場的准入條件,鼓勵實施主體多元化,加快推進車網互動能力建設,為車網互動的常態化、自動化、智能化提供技術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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