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4月20日訊(記者 葉淺 胡靖聆 見習記者 邢楠)昨日,瑞康醫藥收到深交所年報問詢函,公司需要就是否充分調查收購的子公司、是否存在短期償債壓力等問題作出説明。
近日,瑞康醫藥起訴子公司以“追款”引起關注,2021年3月24日,瑞康醫藥披露的《關於對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的回覆》顯示,瑞康醫藥將10家已收購子公司列為被告並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其中有6家子公司已與瑞康醫藥簽署了股權轉讓協議,協議退出,但未按期向瑞康醫藥償還借款或退回股權轉讓款;有4家子公司未能及時償還借款,瑞康醫藥對上述4家子公司仍具有控制權。
深交所要求瑞康醫藥詳細説明在收購子公司過程中是否開展了充分盡職調查,是否履行了必要決策程序。瑞康醫藥還需逐項披露10家子公司於收購時點是否存在業績承諾或業績對賭條款,若存在,瑞康醫藥需説明相關子公司是否已完成業績承諾,交易對手方是否已履行相關責任義務。此外,深交所注意到,在需通過訴訟方式向子公司收回借款的情況下,瑞康醫藥仍然認定能夠實際控制相關子公司,要求瑞康醫藥補充披露對相關子公司提起訴訟的具體時間。
深交所還關注到瑞康醫藥的負債情況,截至2020年末,瑞康醫藥現金及現金等價物餘額10.08億元,流動負債餘額205.63億元;短期借款餘額95.14億元,其中新增“未終止確認票據貼現面值”金額39.31億元;其他流動負債餘額5.7億元,其中新增“信用程度一般的承兑銀行的銀行承兑匯票背書轉回”金額4.17億元,新增“商業承兑匯票背書轉回”金額1.24億元。
深交所要求瑞康醫藥結合公司的貨幣資金、現金流及收支安排、債務到期等情況,説明公司是否存在短期償債壓力,補充披露新增負債的形成原因。
瑞康醫藥實控人資金鍊也並不寬裕,2020年4月30日,公司發佈公告稱,控股股東累計質押比例為73.81%。
此外,深交所還對瑞康醫藥應收賬款中其他應收款的“借款”、相關款項是否存在收回風險、收到或支付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流量等問題進行問詢。(責任編輯:褚染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