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暉電氣收深交所關注函:實控人是否存在資金佔用、違規擔保

【大河財立方消息】3月16日,三暉收到深交所關注函。

關注函顯示,3月15日,三暉電氣發佈公告,上海長耘企業管理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上海長耘)與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於文彪及其一致行動人金雙壽、劉俊忠、持股5%以上董監高關付安、楊建國、以及股東寧波恆暉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簽署《股權轉讓協議》,協議約定上海長耘分兩次受讓三暉電氣股份,第一次受讓於文彪等五人合計持有的11974670股,佔三暉電氣總股本的9.36%;第二次受讓金雙壽等五人合計持有的26412530股,佔三暉電氣總股本的20.63%。在第一次股份轉讓完成後至第二次股份轉讓完成期間,金雙壽等四人將其擬轉讓股份所對應的表決權不可撤銷地委託給上海長耘行使。本次股份轉讓完成後,上海長耘合計持有三暉電氣29.99%的股份,成為三暉控股股東,胡坤成為三暉電氣實際控制人。

深交所對此表示關注,要求三暉電氣及相關方核查並説明以下事項:

1.請你公司結合上海長耘自有貨幣資金及可利用融資渠道等情況説明其是否具備相應的履約能力,如存在融資計劃或安排,請披露詳細情況,並結合《收購管理辦法》第八十三條的規定説明資金提供方是否與上海長耘構成一致行動人。請財務顧問和律師核查並發表明確意見。

2.請你公司詳細披露截至目前於文彪等股份轉讓方在股份鎖定和減持方面所作出的承諾,並結合承諾履行和股票質押凍結情況等,説明本次控制權變更是否存在法律障礙。請律師核查並發表明確意見。

3.請你公司補充披露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相關股東是否存在資金佔用、違規擔保等可能影響控制權轉讓的情形,本次控制權變更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第七條的規定。請財務顧問、律師核查並發表明確意見。

4.於文彪等股份轉讓方承諾如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因相關土地開發及在建工程項目受到行政處罰或者承擔其他責任的,造成的損失由其承擔。請你公司補充説明於文彪等股份轉讓方承擔損失的具體方式及履約保障措施。

5.請你公司補充説明第二次股份轉讓的具體時間安排。

請你公司就上述問題做出書面説明,在2021年 3月19日前將有關説明材料報送我部並對外披露,同時抄送河南證監局上市公司監管處。同時,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應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本所《股票上市規則》和《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規定,誠實守信,規範運作,認真和及時地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責編:劉安琪 | 審核:李震 | 總監:萬軍偉

【來源:大河財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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