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制度規則基本完備 北交所只待鳴鑼開市

由 舒培榮 發佈於 財經

日前,一批具有基礎性、關鍵性意義的制度規則發佈,這標誌着北京證券交易所開市進入倒計時。

10月30日,證監會和北交所相繼發佈一系列規章、規範性文件及業務規則,意味着深化新三板改革、設立北交所主要制度規則基本完備。這些制度規則均將於11月15日起施行。

多位接受採訪的專家認為,主要制度規則的發佈實施,意味着北交所已具備開市條件,開市時間基本明確。在穩中求進、錯位發展的佈局安排下,北交所設立開市不會對滬深市場造成衝擊。

制度規則體系逐漸成型

證監會於10月30日晚發佈北交所發行上市、再融資、持續監管3件規章以及相關的11件規範性文件。為做好制度銜接,進一步豐富全國股轉系統融資工具,證監會還配套修改了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2件規章,制定了掛牌公司定向發行可轉債2件內容與格式準則。隨後,北交所發佈上市與審核4件基本業務規則及6件配套細則和指引。

“上述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連同北交所配套制定的自律規則,共同構建起一套能夠與創新型中小企業特點和成長階段相符合的北交所制度規則體系,充分體現錯位、包容、靈活、普惠的市場特點。”證監會表示,從規則體系看,相關規章、規範性文件、自律規則相互銜接,分別就主要制度安排、信息披露內容和自律管理要求作出規範。從規則內容看,涵蓋了發行融資、信息披露、公司治理、監督管理等各個方面。從規則特點看,堅持市場化原則,突出交易所的主體責任,在法律法規及規章的基礎上,充分授權北交所根據市場實際情況制定自律規則。

北交所蓄勢待發

中國證券報記者注意到,上述制度規則開始施行的日子均為2021年11月15日。“基礎制度基本健全,開市時間基本明確,北交所蓄勢待發,只待鳴鑼開市。”有業內專家如是説。

業內人士解釋,主要制度規則均於11月15日起施行,基本明確了北交所的開市時間。“儘管還有2件結束公開徵求意見的基本業務規則未正式發佈,以及尚未完成開市通關測試,但就11月15日這個時點而言,北交所原則上已具備開市條件。”這位業內人士稱。

安信證券新三板研究負責人諸海濱稱,9月中旬以來,北交所開市仿真測試和兩次全網測試相繼順利完成,表明市場機構的核心技術系統已按照相關要求對北交所開市涉及的交易、行情等業務進行改造,達到上線要求。結合目前交易所、投資者和擬上市公司等方面動作來看,他認為:“各項準備工作基本就緒,北交所箭在弦上,蓄勢待發。”

在發佈上述業務規則時,北交所表示,將紮實推進發行審核、市場組織、技術準備等方面工作,全力落實好高質量建設北交所各項任務。

此前,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高莉表示,證監會及有關方面將在維護市場穩定運行的基礎上,紮實細緻做好制度、企業和市場等各項準備,加強政策宣傳引導和解讀,全力保障北交所平穩開市,把大事辦穩、好事辦好。

與滬深市場錯位發展

關於北交所開市對滬深市場的影響,近期市場上也出現了一些討論。對此,多位業內人士表示,北交所開市不會對滬深交易所造成衝擊和影響。

“預計北交所上市公司多數市值偏低,融資規模偏小,對滬深市場資金分流有限。北交所主要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後者所處產業發展階段更早,將為投資者提供更多投資選擇。總體看,有利於引導更多社會資本進入市場,投資科技創新企業。”中信建投證券投行委委員、董事總經理李旭東告訴記者。

諸海濱預計,北交所開市前期市場總體規模不大,融資總額遠小於滬深市場。同時,北交所與滬深定位差異明顯,符合准入門檻的投資者更為成熟理性,多秉承長期價值投資理念,北交所設立開市不會對滬深市場造成衝擊和影響。

“目前,68家精選層公司整體市值僅2400億元左右,流通市值不足1000億元。與滬深市場總市值和流通市值相比都十分有限。”指南基金董事長王軍國説。

證監會針對後續工作計劃表示,將堅持穩中求進,堅持錯位發展、突出特色,統籌抓好各項制度落地實施,充分發揮好北交所“龍頭”撬動作用,不斷強化與新三板創新層和基礎層的制度聯動,激發市場整體活力,努力打造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主陣地,更好服務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

川財證券首席經濟學家、研究所所長陳靂認為,未來北交所將與滬、深交易所形成錯位發展的格局,互為補充、相互促進,各市場板塊清晰的定位和劃分有助於中國證券市場長期穩健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