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債券借貸期限最長不得超過365天

中新財經2月11日電 為規範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借貸業務,保護市場參與者的合法權益,提高債券市場流動性,11日,中國人民銀行發佈《銀行間債券市場債券借貸業務管理辦法》,並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央行指出,債券借貸是指債券融入方提供一定數量的履約保障品,從債券融出方借入標的債券,同時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歸還所借入標的債券,並由債券融出方返還履約保障品的債券融通行為。

《辦法》規定,債券借貸的期限由債券借貸雙方協商確定,但最長不得超過365天。債券借貸期間,如果發生標的債券付息,債券融入方應及時向債券融出方返還標的債券利息。

債券借貸發生違約時,債券借貸雙方應根據主協議相關條款處置,或者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並於處置完成、接到生效的仲裁或訴訟裁判結果的次一工作日12:00前,將最終結果送達交易平台和債券結算服務機構。

《辦法》指出,交易平台、債券結算服務機構應及時、準確、完整地記錄債券借貸的交易、登記、存管、託管、結算等數據,建立健全風險監測和預警指標體系,加強數據共享機制,按照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報告有關機制安排做好數據報備工作,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啓動應急處理程序,向中國人民銀行報告,同時抄送相關機構監管部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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