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證券報記者統計,2021年以來,各級銀保監局累計對多家保險機構及相關責任人開出罰單110張,累計被罰1700餘萬元。從案由來看,涉及編制虛假資料、虛構中介業務、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之外的利益等事項。業內人士表示,2021年保險業強監管態勢將延續,建議保險機構加強風險及合規內控的管控力度,為公司健康持續發展提供保證。
高額罰單頻現
上述110張罰單中,有33張罰單金額超過20萬元,其中有6張罰單金額超過50萬元,更有1張“百萬級”罰單。
這張“百萬級”罰單由國壽財險黑龍江省分公司領取。罰單顯示,該公司涉及三項違規事項:虛假下調車險、農險未決賠案估損金額;虛列費用;編制虛假報告。最終公司被罰款150萬元,相關責任人被警告並罰款30萬元。
此外,因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保險費回扣、以虛構保險中介業務方式套取費用、商業車險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的保險費率、個人貸款抵押房屋綜合保險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准的保險費率等四項違規事宜,人保財保中衞分公司被罰款67萬元,5名責任人被予以警告,並累計被處以罰款20萬元。
值得一提的是,安徽銀保監局“一口氣”對保險代理人開出10張罰單,將責任落實到人。罰單顯示,平安人壽安徽分公司多家營銷服務部的10位代理人因存在欺騙投保人的行為,均被給予警告,並被分別處以1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罰款。
違規案由集中
2020年以來,編制虛假資料、虛構中介業務、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之外的利益等事項系主要被罰案由。
例如,長江財險武漢分公司在2019年6月、7月財務憑證中將部分勞動合同員工的“業務績效”歸併到勞務派遣人員的“業務績效”中發放,涉及金額134.95萬元,被予以罰款30萬元,相關責任人被予以警告並罰款3萬元。
人保財險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分公司於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通過天津協和萬邦保險經紀新疆分公司虛構保險經紀業務,虛列經紀費共計29.75萬元,用於購買便民服務站電子設備等。該公司被罰款12萬元,2名責任人被予以警告並罰款共7萬元。
此外,平安財險寧德中心支公司因給予投保人保險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及其他2項事由,被處以65萬元罰款。3名責任人被予以警告,累計被罰20萬元。
機構建議加強內控
上述110張罰單只是保險業強監管的一個縮影,保險業強監管態勢仍將延續。
普華永道報告顯示,2020年監管部門共開出1705張罰單,罰單總金額達2.36億元,涉及342家保險機構,罰單數量及金額均有明顯增加。除罰款外,2020年監管行政處罰還涉及撤職、禁入、停業吊銷牌照等更加嚴重的行政處罰決定。未來不排除以上類型處罰決定成為監管處罰的常用手段。
普華永道建議保險機構加強風險及合規內控管控力度,建立良性的管理機制,確保合規及業務有效融合,聯動一、二、三道防線形成閉環的監督體系,進一步加強考核及問責,應用自動化合規工具提前預警。“保險機構應將滿足監管要求提升到公司戰略層面,及時發現業務過程中的合規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