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電器6月27日晚公告,公司擬對2020年10月13日第十一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的《關於回購部分社會公眾股份方案的議案》(簡稱“第二期回購”)對應的回購股份用途進行調整,由原計劃“回購股份將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變更為“回購股份用於註銷以減少註冊資本”。公司第二期回購股份共計101,261,838股,本次變更及註銷後,公司總股本將由6,015,730,878股變更為5,914,469,040股。
同日下午,格力電器在深交所“互動易”披露投資者關係活動記錄表,直面回答投資者關於員工持股計劃、回購股份、未來分紅、未來規劃等7個提問。格力電器表示,公司回購股票不僅僅為了股權激勵,更重要的是維護股東、社會、員工的利益,“公司希望員工持股計劃帶來的是激勵,讓員工更加有信心,有精氣神,和企業一起發展,而不是隻追求短期利益。儘管方案設定的鎖定期是兩年,但實際原則上是持有至退休。”
註銷1億股切實提高股東投資回報
今年以來,多家央企、地方國企背景的上市公司披露回購預案或回購進展。業內人士認為,一般而言,央企、地方國企背景的上市公司對公司市值管理的敏感度不及民企上市公司,因而其回購公司股份的動機更加值得市場關注。
關於本次變更回購股份的動機,格力電器表示,公司已於2021年6月21日披露《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草案)》,擬將第一期回購股份用於公司第一期員工持股計劃;鑑於格力電器短期內尚無使用第二期回購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的具體計劃,根據公司實際情況,擬對第二期回購股份的用途由原計劃變更為“回購股份用於註銷以減少註冊資本”。
格力電器表示,本次變更第二期回購股份用途並註銷是公司結合目前實際情況作出的決策,有利於進一步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切實提高公司股東的投資回報,不會對公司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重大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資者權利的情形。
有業內專家表示,上市公司回購股份,就是向市場傳達一個信號——公司的市場價值被低估了。與增持相比,回購對股價的支撐作用或更為明顯,因為回購減少了公司發行在外的股票數量,可以增加每股收益,財務指標的改善對股價無疑有正面刺激作用。
回顧格力電器2020年以來的3次股份回購
格力電器2020年至今已進行3次股份回購。格力電器第一期和第二期回購已實施完畢,其中第一期回購股份金額接近60億元,將第一期回購股份部分用於員工持股計劃,已公佈計劃草案;第二期回購股份約60億元,因尚無使用第二期回購股份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者股權激勵的具體計劃,公司擬將第二期回購股份用途變更為註銷以減少註冊資本;第三次回購正在實施當中,上限金額為150億元。
此前,格力電器第一期回購五折行權價曾遭“非議”,但五折行權價並非格力原創,此前很多企業都曾如此操作。員工“半價”持股的背後,也要看到股權激勵也是有考核條件的,不是白送。理應看到格力電器股權激勵的創新性,第一期回購方案從機制上規避了其他企業存在的“股票解禁後員工大量拋售所引起的股價波動”現象,這也符合格力和董明珠一直堅持的“價值投資”理念,有效地將股東、公司和員工三方利益結合在一起,促進各方共同關注公司的長遠發展。
第二期回購股份用於註銷,有利於提升每股收益。格力電器第二期回購股份共計101,261,838股,本次變更及註銷後,公司總股本將由6,015,730,878股變更為5,914,469,040股。本次變更回購股份用途並註銷事項尚需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批准。公司回購股份是上市公司維護其二級市場價格穩定的常用手段之一,有利於維護股東、社會、員工的利益。東莞證券認為,若此次註銷回購股份可順利完成,一定程度上有利於提升每股收益水平,對於提高公司股東的投資回報有正面作用;同時,也側面反映格力電器對中小投資者權益的關注與維護,有助於提振中小股東對公司的信心。
第三期回購股份上限金額超過前兩期回購之和,用途仍值得市場關注。按第三期股份回購計劃所示,第三期回購股份也將用於員工持股計劃或股權激勵。
在被問及“對於在未來五年到十年,公司有哪些規劃”時,格力電器表示,公司將繼續以空調為主業,在冰洗、生活電器、工業製品等領域持續拓展。公司的使命和願景,一是讓世界愛上中國造,二是通過科技創新,提高人類生活品質,三是堅持自主培養人才,打造百年企業。(陶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