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金觀平:持之以恆防範化解金融風險

“強化監管,提高防範化解金融風險能力”,這是習近平總書記在2017年7月召開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上,強調做好金融工作要把握好的重要原則之一。隨着中國經濟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此前積累的一系列金融風險逐漸“水落石出”。6年多來,中國全面加強和完善金融監管,進一步提升金融監管有效性,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金融風險攻堅戰,有力推動金融業持續健康發展、更好服務實體經濟。

按照“穩定大局、統籌協調、分類施策、精準拆彈”的基本方針,一系列“大招”“重拳”頻頻出擊,有序處置重點領域突出風險。從果斷處置高風險企業集團和高風險金融機構、出台資管新規及配套實施細則、專項整治互聯網金融風險、打擊境內虛擬貨幣交易炒作,再到維護房地產市場平穩運行、支持防範化解地方融資平台債務風險、完善系統重要性銀行和保險公司評估和監管制度等,這場攻堅戰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近日,國務院向第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作關於金融工作情況的報告,顯示金融機構總體穩健,金融市場平穩運行,金融機構經營和監管指標處於合理區間。

同時,金融監管有效性進一步提升。比如,把好金融機構准入關,加強股東穿透式監管,完善公司治理,嚴控不當關聯交易,防止大股東操縱和內部人控制。各類金融活動依法全部納入監管,加強非法金融活動認定和處置。強化監管執法,提高監管執行力。今年5月份,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正式掛牌,這是深化金融監管體制改革,加強和完善現代金融監管,促進實現金融監管全覆蓋的重大舉措。

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是金融工作的永恆主題。當前國內外經濟金融環境發生深刻變化,金融風險誘因和形態更加複雜,必須時刻警惕各種“黑天鵝”“灰犀牛”事件,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工作須臾不可放鬆。特別要堅持“治已病”和“治未病”相結合,進一步補齊監管短板、填補監管空白,強化審慎監管,依法將各類金融活動全部納入監管,提高金融監管法治化水平,堅決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對重點領域金融風險,要平穩有序推動處置。比如,穩步推動高風險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加大力度處置不良資產,多渠道補充中小銀行資本,嚴格限制和規範中小銀行跨區域經營行為。有效防範化解地方債務風險,制定實施一攬子化債方案,對地方融資平台債務風險,堅持分類施策、突出重點,壓實地方政府主體責任,落實防範化解融資平台債務風險的政策措施。對非法金融活動,要進一步加大打擊力度,有效維護金融市場秩序和金融消費者權益。

金融活,經濟活;金融穩,經濟穩。只有更好統籌金融發展與金融安全,切實加強金融監管,持續積極穩妥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才能全面推進金融業高質量發展,更好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推動經濟持續恢復向好。

責編:任浩鵬 | 審核:李震 | 監審:萬軍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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