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出台創業基地管理辦法

對新認定為廣州市南沙區創業示範基地的,給予基地運營主體2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7月16日,南沙區人社局起草了《廣州市南沙區創業(示範)基地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對南沙區創業(示範)基地的認定條件、認定程序、評價流程、日常管理和監督、政策扶持等方面作了説明。

創業(示範)基地,是指經南沙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以促進創業帶動就業為導向,以培育初創型、創新型企業為目標,打造全方位的創業孵化平台,開發更多就業崗位,為初創型企業和初創團隊提供創業經營場所、創業指導、管理諮詢、事務代理、融資服務等孵化服務的各類創業孵化載體。

南沙區創業(示範)基地劃分為兩個等級,包括南沙區創業示範基地。南沙區創業(示範)基地應當具備以下條件:具有創業孵化場地保障;具有專業管理運營;具有創業孵化服務;具有創業孵化成效。

政策扶持分為一次性扶持補貼和工作補貼兩類。其中,對新認定為南沙區創業示範基地的,給予基地運營主體20萬元的一次性補貼;對新認定為南沙區創業基地的,給予基地運營主體5萬元的一次性補貼。創業服務載體同時獲得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的市級及以上創業基地稱號和南沙區創業示範基地稱號的,對已享受上級資金扶持的基地,可疊加享受區級資金扶持。記者還了解到,南沙區創業基地經評價後,提升等級為南沙區創業示範基地的,在原已享受一次性扶持補貼的基礎上給予補差額扶持(總額不超過20萬元)。本項目可與工作補貼同時享受。

工作補貼方面,意見稿提出,南沙區創業示範基地通過評價,結果為達標及以上等次的,給予基地運營主體20萬元的工作補貼。南沙區創業基地經評價後提升等級為南沙區創業示範基地的,可給予基地運營主體20萬元的工作補貼。(謝子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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