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華蘭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發行人”、“華蘭疫苗”或“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申請已經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創業板上市委員會委員審議通過,並已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註冊(證監許可〔2022〕2號)。《華蘭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招股意向書》及附件披露於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網站(巨潮資訊網,網址www.cninfo.com.cn;中證網,網址www.cs.com.cn;中國證券網,網址www.cnstock.com;證券時報網,網址www.stcn.com;證券日報網,網址www.zqrb.cn),並置備於發行人、深交所、本次發行股票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華泰聯合證券”或“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的住所,供公眾查閲。
敬請投資者重點關注本次發行流程、網上網下申購及繳款、棄購股份處理等方面,並認真閲讀今日刊登的《華蘭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初步詢價及推介公告》(以下簡稱“《初步詢價及推介公告》”)。具體內容如下:
1、本次網下發行申購日與網上申購日同為2022年2月8日(T日),其中,網下申購時間為9:30-15:00,網上申購時間為9:15-11:30,13:00-15:00。投資者在2022年2月8日(T日)進行網上和網下申購時無需繳付申購資金。
2、所有擬參與本次初步詢價且符合相關投資者條件的網下投資者,須按照相關要求在2022年1月25日(T-5日)中午12:00前註冊並提交核查材料,註冊及提交核查材料時請登錄華泰聯合證券IPO網下投資者核查系統(https://inst.htsc.com/institution/ib-inv/#/ordinaryipo)。
3、本次發行採用向戰略投資者定向配售(以下簡稱“戰略配售”)、網下向符合條件的投資者詢價配售(以下簡稱“網下發行”)和網上向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託憑證市值的社會公眾投資者定價發行(以下簡稱“網上發行”)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由發行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員工參與本次戰略配售設立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和保薦機構相關子公司跟投(如本次發行價格超過剔除最高報價後網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以及剔除最高報價後通過公開募集方式設立的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公募基金”)、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以下簡稱“社保基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以下簡稱“養老金”)、根據《企業年金基金管理辦法》設立的企業年金基金(以下簡稱“企業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險資金運用管理辦法》等規定的保險資金(以下簡稱“保險資金”)報價中位數、加權平均數孰低值,保薦機構相關子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參與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組成。
4、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通過網下初步詢價直接確定發行價格,網下不再進行累計投標詢價。
5、網下發行對象:本次網下發行對象為經中國證券業協會註冊的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託公司、財務公司、保險公司、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以及符合一定條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專業機構投資者。
6、初步詢價:本次發行初步詢價時間為2022年1月26日(T-4日)的9:30-15:00。在上述時間內,符合條件的網下投資者可通過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台填寫、提交申購價格和擬申購數量。
網下投資者在本次初步詢價開始前,應通過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台提交定價依據和內部研究報告給出的建議價格或價格區間。未在詢價開始前提交定價依據和建議價格或價格區間的網下投資者,不得參與本次詢價。
參與創業板網下詢價的投資者可以為其管理的多個配售對象分別填報不同的報價,每個網下投資者最多填報3個報價,且最高報價不得高於最低報價的120%。網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報價應當包含每股價格和該價格對應的擬申購股數,同一配售對象只能有一個報價。相關申報一經提交,不得全部撤銷。因特殊原因需要調整報價的,應重新履行報價決策程序,在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台填寫説明改價理由、改價幅度的邏輯計算依據以及之前報價是否存在定價依據不充分、報價決策程序不完備等情況,並將有關材料存檔備查。
網下投資者申報價格的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初步詢價階段網下配售對象最低擬申購數量設定為50萬股,擬申購數量最小變動單位設定為10萬股,即網下投資者指定的配售對象的擬申購數量超過50萬股的部分必須是10萬股的整數倍,每個配售對象的擬申購數量不得超過1,360萬股。
本次網下發行每個配售對象的申購股數上限為1,360萬股,約佔網下初始發行數量的49.99%。網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應嚴格遵守行業監管要求,加強風險控制和合規管理,審慎合理確定申購價格和申購數量。參與初步詢價時,請特別留意申報價格和申購數量對應的申購金額是否超過其提供給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及在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台填報的2022年1月19日(T-9日)的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發現配售對象不遵守行業監管要求,超過其向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提交資產證明材料中相應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申購的,則該配售對象的申購無效。
參與本次華蘭疫苗網下詢價的投資者應於2022年1月25日(T-5日)中午12:00前通過華泰聯合證券IPO網下投資者核查系統(https://inst.htsc.com/institution/ib-inv/#/ordinaryipo)提交承諾函及相關核查材料,並向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提供資產證明核查材料。如投資者拒絕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關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禁止參與網下發行情形的,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拒絕其參與本次網下發行、將其報價作為無效報價處理或不予配售,並在《發行公告》中予以披露。網下投資者違反規定參與本次新股網下發行的,應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
特別提示一:為促進網下投資者審慎報價,深交所在網下發行電子平台上新增了定價依據核查功能。要求網下投資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網下投資者需在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台頁面顯示“華蘭疫苗初步詢價已啓動(待開始)”後、初步詢價當天上午9:30前,通過網下發行電子平台(https://eipo.szse.cn)提交定價依據並填報建議價格或價格區間。未在詢價開始前提交定價依據和建議價格或價格區間的網下投資者,不得參與詢價。
網下投資者應按照內部研究報告給出的建議價格或價格區間進行報價,原則上不得超出研究報告建議價格區間。
特別提示二:網下投資者須如實提交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證明材料,並嚴格遵守行業監管要求,申購金額不得超過向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提交的配售對象資產規模證明材料以及《配售對象資產規模明細表》中相應的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確保其在《配售對象資產規模明細表》中填寫的總資產數據應與其提交的資產規模證明材料中的金額保持一致。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數據以2022年1月19日(T-9日)為準。
網下投資者一旦報價即視為承諾其在華泰聯合證券網下投資者管理系統上傳的資產規模證明材料及填寫的《配售對象資產規模明細表》中相應的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與在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台提交的數據一致;若不一致,所造成的後果由網下投資者自行承擔。
特別提示三:為促進網下投資者審慎報價,便於核查創業板網下投資者資產規模,要求網下投資者按以下要求操作:
初步詢價期間,投資者報價前須在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台(https://eipo.szse.cn)內如實填寫截至2022年1月19日(T-9日)的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投資者填寫的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應當與其向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提交的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證明材料中的金額保持一致。
投資者需嚴格遵守行業監管要求,合理確定申購規模,申購金額不得超過其向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提交的資產證明材料中相應資產規模或資金規模。
7、網下剔除比例規定:初步詢價結束後,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對所有符合條件的網下投資者所屬配售對象的報價按照申購價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購價格上按配售對象的擬申購數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購價格同一擬申購數量的按申報時間(申報時間以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台記錄為準)由晚到早、同一擬申購價格同一擬申購數量同一申購時間上按深交所網下發行電子平台自動生成的配售對象順序從後到前的順序排序,剔除報價最高部分配售對象的報價,剔除的擬申購量為符合條件的網下投資者擬申購總量的1%。當擬剔除的最高申報價格部分中的最低價格與確定的發行價格相同時,對該價格上的申購不再剔除。剔除部分不得參與網下申購。
在剔除最高部分報價後,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考慮剩餘報價及擬申購數量、發行人所處行業、市場情況、同行業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資金需求及承銷風險等因素,審慎合理確定發行價格、最終發行數量、有效報價投資者及有效擬申購數量。
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按照上述原則確定的有效報價網下投資者家數不少於10家。
有效報價是指網下投資者申報的不低於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確定的發行價格,且未作為最高報價部分被剔除,同時符合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事先確定且公告的其他條件的報價。在初步詢價期間提交有效報價的網下投資者方可且必須參與網下申購。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已聘請廣東華商律師事務所對本次發行和承銷全程進行即時見證,並將對網下投資者資質、詢價、定價、配售、資金劃撥、信息披露等有關情況的合規有效性發表明確意見。
8、提示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發行價格如超過剔除最高報價後網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以及剔除最高報價後公募基金、社保基金、養老金、企業年金基金和保險資金報價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孰低值,或本次發行定價對應市盈率高於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二級市場平均市盈率(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發佈的同行業最近一個月靜態平均市盈率),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在網上申購前發佈《華蘭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投資風險特別公告》,詳細説明定價合理性,提示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9、限售期安排:本次發行的股票中,網上發行的股票無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開發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網下發行部分採用比例限售方式,網下投資者應當承諾其獲配股票數量的10%(向上取整計算)限售期限為自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並上市之日起6個月。即每個配售對象獲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無限售期,自本次發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為6個月,限售期自本次發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開始計算。
參與本次網下發行的所有投資者均需通過華泰聯合證券IPO網下投資者核查系統(https://inst.htsc.com/institution/ib-inv/#/ordinaryipo)提交承諾函及相關核查材料,並向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提供資產證明核查材料。《承諾函(機構投資者適用)》要求,網下投資者一旦報價即視為接受本次發行的網下限售期安排。
發行人的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員工參與本次戰略配售設立的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承諾獲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為12個月,限售期自本次公開發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開始計算。
如本次發行價格超過剔除最高報價後網下投資者報價的中位數和加權平均數以及剔除最高報價後公募基金、社保基金、養老金、企業年金基金和保險資金報價中位數、加權平均數孰低值,保薦機構相關子公司華泰創新投資有限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參與本次發行的戰略配售,本次跟投獲配股票的限售期為24個月,限售期自本次公開發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開始計算。
10、市值要求:
網下投資者:以初步詢價開始日前兩個交易日(2022年1月24日,T-6日)為基準日,參與本次發行初步詢價的以封閉方式運作的創業板主題公募基金與戰略配售基金在該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含基準日)所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託憑證日均市值應不少於1,000萬元(含)。其他參與本次發行的初步詢價網下投資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對象在該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含基準日)所持有深圳市場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託憑證日均市值應不少於6,000萬元(含)。配售對象證券賬户開户時間不足20個交易日的,按20個交易日計算日均持有市值。具體市值計算規則按照《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下發行實施細則(2020年修訂)》(深證上〔2020〕483號)執行。
網上投資者:投資者持有1萬元以上(含1萬元)深交所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託憑證市值的,可在2022年2月8日(T日)參與本次發行的網上申購。其中自然人需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辦法(2020年修訂)》等規定已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國家法律、法規禁止者除外)。每5,000元市值可申購500股,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計入申購額度。每一個申購單位為500股,申購數量應當為500股或其整數倍,但申購上限不得超過本次網上初始發行股數的千分之一,具體網上發行數量將在《發行公告》中披露。投資者持有的市值按其2022年1月28日(T-2日)前20個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計算,可同時用於2022年2月8日(T日)申購多隻新股。投資者相關證券賬户開户時間不足20個交易日的,按20個交易日計算日均持有市值。投資者持有的市值應符合《深圳市場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實施細則》(深證上〔2018〕279號)的相關規定。
11、自主表達申購意願:網上投資者應當自主表達申購意向,不得全權委託證券公司代其進行新股申購。
12、本次發行回撥機制: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在網上網下申購結束後,將根據網上申購情況於2022年2月8日(T日)決定是否啓動回撥機制,對網下、網上發行的規模進行調節。回撥機制的具體安排請參見《初步詢價及推介公告》中的“六、本次發行回撥機制”。
13、獲配投資者繳款與棄購股份處理:網下投資者應根據《華蘭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網下初步配售結果公告》,於2022年2月10日(T+2日)16:00前,按最終確定的發行價格與初步配售數量,及時足額繳納新股認購資金。網下投資者如同日獲配多隻新股,請務必按每隻新股分別繳款。同日獲配多隻新股的情況,如只匯一筆總計金額,合併繳款將會造成入賬失敗,由此產生的後果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網上投資者申購新股中籤後,應根據《華蘭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網上搖號中籤結果公告》履行資金交收義務,確保其資金賬户在2022年2月10日(T+2日)日終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不足部分視為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後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投資者款項劃付需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公司的相關規定。
網下和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的股份由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包銷。
14、中止發行情況:扣除最終戰略配售數量後,當出現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時,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中止本次新股發行,並就中止發行的原因和後續安排進行信息披露。具體中止條款請見《初步詢價及推介公告》中的“十、中止發行情況”。
15、違約責任:提供有效報價的網下投資者未參與申購或者獲得初步配售的網下投資者未及時足額繳納認購款的,將被視為違約並應承擔違約責任,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配售對象在創業板、科創板、主板、全國股轉系統精選層的違規次數合併計算。被列入限制名單期間,相關配售對象不得參與創業板、科創板、主板首發股票項目及全國股轉系統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並在精選層掛牌項目的網下詢價及申購。
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籤後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棄購申報的次日起6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內不得參與新股、存託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的網上申購。放棄認購的次數按照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新股、存託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與可交換公司債券的次數合併計算。
15、發行人和保薦機構(主承銷商)承諾,截至本公告發布日,不存在影響本次發行的會後事項。
本次發行股票概況
發行人:華蘭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機構(主承銷商):華泰聯合證券有限責任公司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