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資本邦瞭解到,北京中亦安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亦科技)披露回覆創業板第四輪問詢函。
創業板上市委主要關注中亦科技關於收入確認方法、收入的暫估與調整等3個問題。
根據招股説明書,公司部分合同涉及以資產負債表日後且財務報告批准報出日前取得的客户驗收單或結算單確認當期收入的情形。
創業板上市委要求中亦科技詳細説明對於上述類型的合同,在報告期末是否會依據合同約定及相關服務的實際履行情況,對收入金額進行暫估,如是,請具體説明做出估計的依據、方法及估計的準確性、前期招股説明書及相關問詢回覆材料未對收入暫估方法進行説明的原因。
中亦科技對此回覆表示:
對於以工作量結算服務金額的第三方運行維護服務合同及運營數據分析服務合同和約定驗收或結算條款的原廠運行維護服務合同,公司以客户驗收單或結算單作為履約進度確認依據確認收入,存在部分合同涉及以資產負債表日後且財務報告批准報出日前取得的客户驗收單或結算單確認當期收入的情形。
針對此類合同,對於年末已達到合同約定的驗收或結算時點而尚未取得客户驗收單或結算單的項目,公司財務人員與項目經理、銷售人員進行逐一溝通確認,並根據溝通結果預估相關項目收入。按合同類型來看,具體預估過程如下:
第一,對於以工作量結算服務金額的第三方運行維護服務合同及運營數據分析服務合同,合同約定了服務單價和最高合同金額限額,在服務期內按服務結算週期依據雙方確認一致的工作量和合同約定的服務單價進行結算。對於該類合同,公司財務人員與項目經理、銷售人員溝通確認預計取得客户結算單的時點、預估結算的工作量等,並根據合同約定的服務單價和預估結算的工作量在年末暫估項目收入。由於該類合同以公司工程師為主導向客户提供服務,公司可依據內部工時記錄、項目實施記錄等合理預估結算的工作量,預估結果準確性較高。
第二,對於約定驗收或結算條款的原廠運行維護服務合同,包括固定期限及明確服務金額的原廠運行維護服務合同和以工作量結算服務金額的原廠運行維護服務合同。對於固定期限及明確服務金額的原廠運行維護服務合同,合同金額固定,按照合同約定的驗收條款,客户定期對相關服務進行驗收,公司財務人員與項目經理、銷售人員溝通確認預計取得客户驗收單的時點,對於預計在財務報告批准報出日前取得客户驗收單的項目,財務人員依據合同金額、合同約定的服務總期限、本次驗收的服務期限佔服務總期限的比例在年末暫估項目收入;對於以工作量結算服務金額的原廠運行維護服務合同,合同約定了服務單價和最高合同金額限額,在服務期內按服務結算週期依據雙方確認一致的工作量和合同約定的服務單價進行結算,該類合同年末暫估收入過程與以工作量結算服務金額的第三方運行維護服務合同一致。
該類項目以原廠工程師為主導向客户提供服務,由於原廠工程師不接受公司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公司無法按月取得原廠商工程師的工時記錄、項目實施記錄等外部依據,公司依據銷售合同約定的服務期限及金額、項目經理對項目整體進度的判斷情況暫估項目收入,預估結果準確性相比上述第一類合同較低。
對於上述類型的合同,公司均會依據資產負債表日後財務報告批准報出日前取得的客户驗收單或結算單對年末暫估收入進行調整,因此,暫估收入的準確性對於公司最終依據客户驗收單或結算單實際確認的收入金額無影響。同時,上述年末收入暫估過程系公司財務核算的內部控制制度要求,不屬於公司會計政策或會計估計。因此,公司在前期招股説明書及相關問詢回覆材料未對收入暫估方法進行説明。
申報會計師出具了《內部控制鑑證報告》,認為公司按照《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及相關規定於報告期末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與財務報表相關的有效的內部控制。
創業板上市委要求中亦科技説明對於相關服務合同,是否均獲取了充分的內外部證據以判斷合同的履約進度及服務完成情況,特別是公司保證財務方面內部控制的完整性、有效性的具體方式。
中亦科技對此回覆表示:
公司制定了《項目管理規範》、《運維服務質量管理制度》、《客户滿意度管理程序》等一系列貫穿於業務各環節的內部管理制度,實現全方位內部質量控制。公司一體化管理平台根據相關制度和流程對每個項目進行信息化管理和控制,服務類的項目管理階段可分為:啓動、計劃、執行、監控和收尾五個階段。
根據公司管理制度,對於第三方運行維護項目合同,在項目啓動和計劃階段包含:梳理合同約定項目服務範圍、服務內容、項目驗收標準等條款,在一體化管理平台中提交排程,排程包含巡檢分配計劃、駐場人員安排計劃和設備清單等,召開項目啓動會;項目執行階段包含:開展項目例會、對客户進行走訪、解決客户需求及對人員安排計劃的執行跟蹤和修訂、進行客户滿意度回訪等活動,項目實施人員根據項目排程和實際工作情況進行工時填報、根據銷售合同約定的驗收或結算週期及時獲取客户驗收單或結算單;項目收尾階段包含:項目組進行經驗總結以及按照要求及時在一體化管理平台中提交項目驗收文件。
整個項目合同執行過程中,銷售人員根據合同約定進行項目結算和款項催收,公司服務管理部根據公司管理要求對執行過程中的各關鍵活動進行監控,含項目管理關鍵點實施情況、客户需求完成情況(含巡檢)、客户滿意度情況及工程師規範性情況等,例如任務是否及時關閉、工時是否及時正確填報,備件更換是否及時反饋等。
根據公司管理制度,對於原廠運行維護服務項目,項目啓動階段包含:確認項目合同範圍、召開項目啓動會;項目執行階段包含:開展項目例會、對客户進行走訪、進行客户滿意度回訪、根據項目需要,如需公司提供服務,在一體化管理平台提交排程,項目實施人員根據排程和實際工作填報工時、根據銷售合同約定的驗收或結算週期及時獲取客户驗收單或結算單;項目收尾階段包含:項目經驗總結以及按照要求及時在一體化管理平台中提交項目驗收文件。
銷售人員根據合同約定進行項目結算和款項催收,整個項目合同執行過程中,公司服務管理部根據公司管理要求對執行過程中的各關鍵活動進行監控,含項目管理關鍵點實施情況、客户需求完成情況、客户滿意度情況等。
公司財務人員在收到項目合同後,將合同上傳到一體化管理平台系統,根據合同簽署情況,在系統中建立項目文檔,包括:根據合同約定預計結算或驗收時點、預計提交的結算或驗收文檔時點、預計收款時點和金額。財務人員通過給銷售定期發送郵件跟蹤項目的驗收以及收款進度。
對於以客户驗收單或結算單作為履約進度確認依據的合同,若根據合同約定的服務驗收或結算週期其驗收或結算時點不處於資產負債表日的合同,存在驗收單或結算單對應的服務期間跨年的情形。對於此類合同,銷售合同明確約定了客户驗收或結算週期及時點,且公司客户以金融、電信、交通運輸等行業的大型國有企業以及政府部門為主,在銷售合同未約定的情況下,公司無法對涉及的項目逐一要求客户對截至資產負債表日已提供的服務進行單獨確認。
例如,公司與某銀行總行簽署的原廠服務銷售合同服務期限為2019年5月31日至2021年5月30日,合同約定每3個月進行一次服務驗收和結算,截至2019年末,客户對2019年5月31日至2019年11月30日的服務進行了驗收,下次服務驗收截止時點為2020年2月28日,客户會嚴格按照合同規定的驗收週期對公司提供的服務進行驗收並出具驗收單,不會對公司提出的合同規定之外的驗收要求進行確認,因此公司無法要求客户對2019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的服務進行單獨驗收確認,且客户亦不會配合進行相關確認。在客户對截至資產負債表日已提供服務不進行單獨確認的情況下,公司無充分的證據確認相關服務履行情況。
同時,公司原廠運行維護服務主要供應商包括甲骨文(中國)軟件系統有限公司、國際商業機器公司、日立數據管理(中國)有限公司等全球知名企業,其內部管理規範、嚴格,不會將其內部服務記錄提供給公司,在採購合同未明確約定的情況下亦不會對截至資產負債表日的服務履約進度進行單獨確認。
因此,公司無法獲取充分的外部依據對截至資產負債表日的履約進度進行準確估計,公司以所獲取的客户結算單對應服務截止時點作為收入確認時點。公司未對相關項目逐一要求客户和供應商對截至資產負債表日已提供的服務進行單獨確認,系客觀實施條件不滿足等因素導致,不是由於公司內部控制設計及執行有缺陷導致。
綜上,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及實施健全有效,能夠保證財務方面內部控制的完整性、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