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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經濟網北京9月20日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日月股份”,603218.SH)昨晚發佈關於非公開發行股票申請獲得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審核通過的公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中國證監會”)發行審核委員會於2022年9月19日對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的申請進行了審核。根據會議審核結果,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申請獲得審核通過。
8月13日,日月股份發佈2022年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預案(修訂稿)。本次發行的股票種類為境內上市人民幣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00元。本次發行採取非公開發行方式,在中國證監會核准後的有效期內選擇適當時機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發行對象需以現金認購。
本次非公開發行的發行對象為公司實際控制人傅明康、陳建敏,其中傅明康認購金額不低於3億元且不超過5億元,認購數量不低於2170.77萬股且不超過3617.95萬股;陳建敏認購金額不低於3億元且不超過5億元,認購數量不低於2170.77萬股且不超過3617.95萬股。全體發行對象將以人民幣現金方式認購公司本次非公開發行的股票。由於本次發行對象為公司實際控制人傅明康、陳建敏,因此本次發行構成關聯交易。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票的定價基準日為第五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決議公告日,發行股票價格為14.07元/股,不低於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價的80%。2022年6月10日,公司召開2021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2021年度利潤分配方案》,經過調整,本次發行價格為13.82元/股。
本次非公開發行股份數量不低於4341.53萬股、不超過7235.89萬股,不超過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的30%。在前述範圍內,最終發行數量由公司董事會及其授權人士根據公司股東大會的授權、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及發行時的實際情況,與本次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協商確定。
本次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募集資金總額不低於6億元且不超過10億元,扣除發行費用後用於補充流動資金。
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管理辦法》及《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票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傅明康、陳建敏通過本次發行認購的股票自發行結束之日起18個月內不得轉讓。
限售期屆滿後,本次發行的股票將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發行前滾存的未分配利潤,由本次發行完成後的新老股東共享。本次非公開發行決議的有效期為自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
本次發行前,公司總股本為9.68億股,實際控制人傅明康、陳建敏及傅凌兒合計持有公司47.57%股份,並通過傅明康控制的同贏投資、明裕投資控制上市公司9.67%股份,共計控制公司57.24%股份。本次發行完成後,實際控制人傅明康、陳建敏及傅凌兒控制公司的股權比例將由57.24%增加至60.22%,不會影響傅明康、陳建敏及傅凌兒的實際控制人地位,不會導致公司控制權發生變化。
本次非公開發行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後,將全部用於補充流動資金,有效緩解公司日常經營活動的資金壓力,為公司業務發展提供資金保障。同時本次非公開發行完成後,公司的資金實力及資產規模將進一步提升,抗風險能力得到增強,進一步鞏固競爭優勢,提升公司綜合實力,符合公司發展戰略。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申請文件反饋意見的回覆報告顯示,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為非公開發行的保薦機構(主承銷商),保薦代表人為李融、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