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ST歐浦實控人預罰單落地 將被終身市場禁入

由 尉遲長喜 發佈於 財經

北京商報訊(記者 劉鳳茹)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2019年2月*ST歐浦(002711)被立案調查。如今,該案件已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以下簡稱“廣東證監局”)調查完畢。10月11日晚間, *ST歐浦發布公告稱,公司已收到廣東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從預罰單來看,*ST歐浦實際控制人陳禮豪將被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經查明, *ST歐浦及相關責任人存在未按規定披露對外擔保、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資金的關聯交易情況以及公司時任董監高參與及知悉情況等違法事實。

廣東證監局認為,*ST歐浦未及時披露對外提供重大擔保、關聯方非經營性佔用資金的關聯交易的行為,涉嫌違反了2005年《證券法》第六十三條、第六十五條、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構成2005年《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所述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所披露的信息有重大遺漏的情形;*ST歐浦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和法定代表人陳禮豪是上述違法行為的組織決策者、主要實施者,涉案交易均由其簽字決策並安排執行,在知悉上述事項的情況下未勤勉盡責、推動公司及時披露,是*ST歐浦上述信息披露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時任董事田潔貞、李磊、肖芳、陳運濤知悉並簽字審批了上述部分對外擔保事項,未及時向董事會報告並督促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時任董事畢國棟和時任財務總監魏來知悉上述部分對外擔保事項,未及時向董事會報告並督促其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是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對此,廣東證監局擬決定對*ST歐浦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對陳禮豪給予警告,並處以90萬元的罰款,其中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罰款30萬元,作為實際控制人罰款60萬元;對田潔貞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對李磊、肖芳和陳運濤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20萬元罰款;對畢國棟和魏來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10萬元罰款。

廣東證監局認為,陳禮豪作為*ST歐浦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直接組織、策劃、領導並實施了*ST歐浦上述違規對外提供擔保、上市公司非經營性資金佔用的關聯交易等事項,長期佔用公司借款,數額特別巨大,在*ST歐浦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中起組織、領導作用行為特別惡劣,嚴重擾亂公司正常經營和證券市場秩序;田潔貞、陳運濤、李磊和肖芳作為*ST歐浦董事參與了公司部分違規對外提供擔保事項,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情節嚴重。依據2005年《證券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證券市場禁入規定》(證監會令第115號)第三條和第五條的規定,廣東證監局擬決定對陳禮豪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田潔貞採取10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對李磊、肖芳和陳運濤採取3年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由於*ST歐浦2018年、2019年連續兩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且連續兩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期末淨資產為負值,今年5月15日起,*ST歐浦股票暫停上市。

10月11日晚間,*ST歐浦披露的關於為恢復上市所採取的措施及有關工作進展情況的公告顯示,公司積極展開恢復上市保薦人聘請工作,聘請恢復上市保薦人的有關事項已經公司2019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公司將盡快完成與恢復上市保薦人的協議簽訂工作。

不過,*ST歐浦亦提到,2020年8月27日,公司控股股東佛山市中基投資有限公司破產案第二次債權人會議召開,會議表決的議案中,*ST歐浦的出資人權益調整方案未獲通過。*ST歐浦稱,公司保持與相關意向方的溝通,鑑於債務重組方案的推進受各方協商結果等多重因素的影響,目前尚存在不確定性。

針對公司相關問題,北京商報記者致電*ST歐浦證券部進行採訪,不過對方電話未有人接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