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6月13日,陽光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佈公告稱,該公司擬轉讓浙江永康6宗地塊予濱江集團,股權轉讓代價為14.98億元,濱江集團還需償還目標凍死原油負債33.04億元,合計代價48億元。
據觀點新媒體獲悉,陽光城及其持有100%權益的子公司陽光城集團浙江置業有限公司擬與杭州濱江房產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持有100%權益的子公司杭州繽慕企業管理有限公司簽署相關協議。
由此,陽光城將公司持有100%權益的杭州高光置業有限公司轉讓給繽慕公司。本次股權轉讓的對價為14.98億元人民幣,公司及目標公司原對中融國際信託有限公司負有的33.04億元還款義務由繽慕公司承接。
據悉,目標公司子公司金華虹光置業有限公司已取得位於浙江省永康市經濟開發區六宗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陽光城具體權益比例待審計評估後一併確認披露。
六宗地塊具體包括:
(1)地塊二:對應不動產權證編號為浙(2021)永康市不動產權第0005211號,坐落於經濟開發區都市外灘分割地塊二,宗地面積為54,540.15平方米,土地用途為商服、城鎮住宅用地;建築容積率不高於2.2,不低於1.8;建築限高100米;建築密度不高於35%,不低於25%;綠地率不低於15%。
(2)地塊三:對應不動產權證編號為浙(2021)永康市不動產權第0005213號,坐落於經濟開發區都市外灘分割地塊三,宗地面積為82,152.60平方米,土地用途為商服、城鎮住宅用地;建築容積率不高於2.2,不低於1.8;建築限高100米;建築密度不高於35%,不低於25%;綠地率不低於15%。
(3)地塊四:對應不動產權證編號為浙(2021)永康市不動產權第0005212號,坐落於永康經濟開發區S9-15-3地塊,宗地面積為44,817平方米,土地用途為商服、城鎮住宅用地;建築容積率不高於2.6,不低於1.8;建築限高100米;建築密度不高於35%,不低於25%;綠地率不低於15%。
(4)地塊五:對應不動產權證編號為浙(2021)永康市不動產權第0005204號,坐落於永康經濟開發區S9-15-2地塊,宗地面積為67,062平方米,土地用途為商服、城鎮住宅用地;建築容積率不高於2.2,不低於1.6;建築限高80米;建築密度不高於35%,不低於25%;綠地率不低於15%。
(5)地塊六:對應不動產權證編號為浙(2021)永康市不動產權第0005180號,坐落於永康經濟開發區S10-7-1地塊,宗地面積為41,531平方米,土地用途為商服、城鎮住宅用地;建築容積率不高於2.6,不低於1.6;建築限高80米;建築密度不高於35%,不低於25%;綠地率不低於15%。
(6)地塊七:對應不動產權證編號為浙(2021)永康市不動產權第0005205號,坐落於永康經濟開發區S10-7-2地塊,宗地面積為62,276平方米,土地用途為商服、城鎮住宅用地;建築容積率不高於2.6,不低於1.6;建築限高80米;建築密度不高於35%,不低於25%;綠地率不低於15%。
上述六宗永康地塊,為陽光城於2021年7月以61.45億元收購金華虹光置業有限公司100%股權以及對金華虹光應收債權而獲得。彼時介紹,6宗地塊總面積35.23萬平方米,計容建面85.64萬平方米;已開發地塊的約300套商品房住宅已經全部銷售完畢,正式協議簽署後,陽光城浙江置業將承接該地塊的代建義務。
值得注意的是,5月6日,陽光城首次公告提到上述交易計劃,彼時公告表示,交易的總對價預計不超過人民幣57億元。
不過本次股權轉讓的對價為14.98億元人民幣,陽光城及目標公司原對中融國際信託有限公司負有的33.04億元還款義務由繽慕公司承接,按此計算,濱江集團的出售代價共計48億元。
公告提到,根據立信中聯審字F[2022]D-0008號審計報告及中企華評報字(2022)第6248號評估報告,以2022年3月31日為審計評估基準日,目標公司合併層面所有者權益審計值為-1.04億元,目標公司的評估值為15.51億元。
參考以上審計、評估結果,公司擬以14.98億元作為股權對價轉讓目標公司相應股權,不再承擔目標公司相應債務,同時解除公司為目標公司償還中融信託33.04億元(截止交易日)負債的還款義務。
上述交易完成後,公司子公司浙江陽光城將不再持有目標公司權益,繽慕公司持有目標公司100%權益和股權,從而間接持有永康眾泰小鎮項目開發主體金華虹光置業有限公司100%股權,同時繽慕公司將承擔目標公司的所有債權債務。
陽光城表示,董事會認為,項目公司股權轉讓至合作方,既可以維持項目的可持續性開發建設,有利於保證項目交付,又可以削減公司債務,符合公司當下經營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