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ST康得(002450.SZ)發佈公告,公司於2021年1月20日收到了證監會送達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編號為:處罰字[2021]4號)。現將具體內容公告如下:
康得新複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鍾玉先生:
康得新複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康得新)涉嫌銀行間債券市場信息披露違法一案,已由我會調查完畢,我會依法擬對你們作出行政處罰。現將我會擬對你們作出行政處罰所根據的違法事實、理由、依據及你們享有的相關權利予以告知。
依據2005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我會擬決定:一、對康得新複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萬元罰款;二、對鍾玉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