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後的《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條例實施辦法》已於2020年3月1日正式施行。城管執法事項新增201項,主要涉及文明施工、房地產市場管理、物業管理、住房保障管理、房屋拆遷管理和優秀歷史保護建築管理等。
為進一步規範房地產經紀行為,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 江浦中隊對轄區內房地產經紀機構開展了專項執法檢查。為確保執法檢查效果,中隊提前組織了專題學習和專項業務培訓,對相關法律法規、重點法條進行了剖析,夯實隊員們的理論基礎。研究、制定了專項行動方案,並對執法隊員進行了分組分工,協調配合、責任到人。此次檢查一是摸清“家底”,做好轄區內房產經紀機構情況統計;二是查處相關違法行為,重點查處房地產經紀機構未按規定辦理登記備案、房地產經紀機構未按規定如實記錄業務情況等行為。
經執法檢查發現,轄區內部分房地產經紀機構存在房地產經紀人未按規定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問題。針對存在問題,執法隊員依法開具相關法律文書,責令限期整改,及時糾正違法違規現象。截至目前,中隊共立案查處房產市場管理類案件9起,其中已辦結6起,已處罰金額人民幣5000元整。
下一步,中隊將結合檢查情況,對存在問題房地產經紀機構的進行跟蹤督查,確保整改到位。同時,在疫情防控常態化、經濟平穩復甦的背景下,進一步加大房地產市場的監管力度,加強對城管新劃轉執法事項的執法檢查,加強宣傳教育,促進房地產經紀行業規範管理、持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