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上市公司當“套現機器”?資產賣給上市公司後另起爐灶,這家公司的二股東被舉報了
公司資產併購最擔心什麼事?賣方另起爐灶搞同業競爭,熟悉的技術、熟悉的客户、還剛拿到一大筆錢,分分鐘讓買方做“冤大頭”。日前,深交所就揪出了這樣一個典型。
4月9日,深交所向天際股份發出關注函,稱近期收到投資者投訴,核心內容是:天際股份第二大股東常熟市新華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華化工”)擬擴建年產六氟磷酸鋰1萬噸、副產品鹽酸7萬噸及現有氟硼酸鉀等項目,新華化工實際控制人為上市公司副總經理、董事,根據已公示的環保評價文件,新華化工上述項目採用的是上市公司下屬子公司江蘇新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相關技術,投資者認為新華化工與上市公司業務構成同業競爭,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況。
上證報記者調查發現,上述投訴內容屬實。2016年,天際股份以27億元的對價收購江蘇新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泰材料”),原大股東新華化工曾明確給出避免同業競爭的承諾。
今年1月,新華化工披露了擴建年產六氟磷酸鋰 10000 噸等項目的環境影響報告。新泰材料的核心主營正是生產銷售六氟磷酸鋰,且新華化工在環境影響報告中直接寫到,項目使用的技術來自新泰材料。
新華化工緣何違背承諾,且操作如此簡單粗暴?面對來自併購標的原股東的侵害,天際股份為何又遲遲未表態,是未發現還是故意視而不見?如今,在監管強勢介入之後,該事件又將如何收場?上證報將持續予以關注。
“兄弟項目”鬩牆
今年1月,江蘇常熟市新華化工公開了一份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公司計劃投資26140 萬元,在現有廠區內擴建年產六氟磷酸鋰10000噸、副產品氟硼酸鉀4000噸及20%鹽酸76000 噸項目。
環評方面沒有出現任何問題。上證報記者獲取的該項目公眾參與説明顯示,2020年11月18日至2021年1月11日,項目建設單位在江蘇常熟新材料產業園網站上進行了兩次公示。今年1月9日和1月11日,建設單位還在當地報紙進行了兩次公示。全部公示期間,未有公眾對項目環境影響方面提出疑問。
但質疑來自另一個角度,即項目投資人新華化工涉嫌違反承諾。幾年前,新華化工曾對上市公司天際股份作出避免同業競爭的承諾。
查詢公開信息可知,2016年,天際股份以27億元的對價收購了新泰材料(85%以發行股份的方式支付,15%以現金支付)。當時,持有新泰材料50.30%股份的新華化工,在交易中獲得了2.04億元的現金和8955.66萬股天際股份股票。
與另外兩位交易對象深圳市興創源投資及常熟市新昊投資一起,新華化工曾明確作出避免同業競爭的承諾:
公司在持有天際股份股票期間,不會在中國境內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於獨資、合資、合作經營或者承包、租賃經營等)直接或者間接從事對天際股份的生產經營構成或可能構成競爭的業務或活動,如違反上述承諾,公司將無條件放棄可能發生同業競爭的業務,或以公平、公允的價格,在適當時機將該等業務注入天際股份,並願意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責任,充分賠償或補償由此給天際股份造成的損失。
如今,新華化工擬投資1萬噸六氟磷酸鋰項目。然而,新泰材料的主業正是六氟磷酸鋰。收購報告當時還特別註明,標的公司主要產品為六氟磷酸鋰,產品種類單一,可能帶來較大的經營風險。
在今年年初公開的環評文件中,新華化工直接披露,本項目使用的技術來自江蘇新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此工藝成熟,在多年的生產運行中,對工藝進行了不斷優化,生產效率和可靠性以及運行安全都不斷提高。
據此,新華化工已完全無視當初的承諾。在深交所關注函中,要求天際股份全面梳理新華化工及其實際控制人作出的相關承諾,並結合項目實施情況説明新華化工及其實際控制人是否存在違反承諾的情形、新華化工開展相關業務是否與公司主營業務之間存在同業競爭的情況。同時要求公司補充披露新華化工實施上述項目建設時利用公司子公司相關技術的具體情況,説明公司是否就相關技術授權使用事項履行必要的審議程序及信息披露義務。
據公開信息,新華化工擬投資項目位於江蘇常熟新材料產業園化工集中區,新泰材料就位於該產業園的西面,兩個項目比鄰而居。
再從股權關係來看,天眼查信息顯示,新華化工的法定代表人為陶惠平,其個人持有新華化工55%的股份,另一名自然人竇建華持有新華化工45%的股份。陶惠平同時擔任上市公司天際股份的董事、副總經理,併兼任新泰材料總經理。
是併購後遺症
還是另有隱情?
一個疑惑是,新華化工緣何敢如此明目張膽地違背承諾,且方式如此簡單粗暴?梳理雙方的歷史淵源,或可以找到部分答案。
據公開資料,2016年,天際股份以27億元的對價收購了新泰材料。當時,新泰材料的所有者權益為1.425億元,27億元的評估值較淨資產價格增值了17.9倍。為此,新華化工等原股東作出承諾,2016年至2018年,新泰材料的淨利潤分別不低於1.87億元、2.4億元和2.48億元。
從財務數據來看,新泰材料可謂賣出了一個天價。據披露,2014年和2015年,新泰材料的營業收入分別為1667萬元和7600萬元,淨利潤分別為虧損1065萬元和盈利1708萬元。2016年上半年,新泰材料實現營業收入2.45億元,淨利潤1.23億元。
預期的利潤大幅增長源於一個籌集項目。據公開信息,完成收購的2016年,新泰材料的六氟磷酸鋰年產能為1080噸,正在籌建6000噸六氟磷酸鋰項目。
故事的走向未能偏離大多數人的猜測。2016年,新泰材料豪賺2.9億元,較1.87億元的承諾淨利潤多出了一個億;2017年,新泰材料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為1.54億元,距離2.4億元的承諾淨利潤有8600萬元差距;2018年,新泰材料淨利潤進一步大幅下滑,當年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為7017萬元,只完成了承諾淨利潤(2.48億元)的28%。
2019年上半年,按照此前約定,天際股份以1元的價格回購了新華化工等三名股東的5002.74萬股股份,並予以註銷,該筆股份佔到回購註銷前上市公司總股本的11.06%。
如果僅到此為止,仍然是一個“願賭服輸”的故事。然而,從公開信息來看,最遲在2020年下半年,新華化工擴建年產10000噸六氟磷酸鋰的項目已啓動,當年11月已經進行了公示。
行業週期提供了一種解釋。據券商研究員介紹,作為電解液的核心材料,六氟磷酸鋰的價格在2014年至2016年曾有過一波快速上漲,此後隨着產能的擴張,價格一路調整,直到去年下半年,價格出現反彈,行業內一批龍頭公司相繼啓動擴產。
另一種解釋來自於當年相對寬鬆的併購條款。有接受採訪的律師提出,新華化工等原股東關於避免同業競爭的承諾,其實已經留下了“後門”。
回查公告,新華化工等的具體承諾為,在持有天際股份股票期間,不從事對天際股份的生產經營構成或可能構成競爭的業務或活動,如違反上述承諾,將無條件放棄可能發生同業競爭的業務,或以公平、公允的價格,在適當時機將該等業務注入天際股份。
“如果違反了承諾,還可以把資產賣給上市公司,承諾成了一句空話。”該律師表示,在併購活動中如此約定,相當罕見。
監管部門也已注意到了此中蹊蹺。深交所關注函也要求天際股份説明公司與新華化工及其實際控制人等相關方之間是否存在涉及上述項目的相關協議或其他利益安排,如有,需補充説明該等事項是否履行了必要的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據公開信息,在所持股票解禁後,新華化工一直在持續減持。今年1月至4月,新華化工及其一致行動人新昊投資累計減持天際股份595.42萬股,佔公司總股本的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