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金融控股公司應建立健全關聯交易管理、報告和披露制度

  中新網2月9日電 據“中國人民銀行”微信公眾號9日消息,為規範金融控股公司關聯交易行為,促進金融控股公司穩健經營,防範金融風險,中國人民銀行制定了《金融控股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現正式發佈。

  《辦法》明確金融控股公司承擔對金融控股集團關聯交易管理的主體責任,規範集團內部交易運作,在做好自身管理的基礎上,指導和督促附屬機構做好關聯交易管理,並統一管理集團對外關聯交易及其風險敞口。發佈實施《辦法》,有助於推動金融控股集團提升關聯交易管理水平,防範利益輸送、風險傳染和監管套利,健全宏觀審慎政策框架。

  《辦法》結合中國金融控股公司特點,按照實質重於形式和穿透原則,界定金融控股公司關聯方以及金融控股集團的關聯交易類型,明確禁止性行為,要求其設置關聯交易限額;要求金融控股公司完善關聯交易定價機制,建立健全關聯交易管理、報告和披露制度,建立專項審計和內部問責機制。同時,明確中國人民銀行相關監管措施安排。(中新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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