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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下公司拿下騰訊18億元大單 捷成股份收深交所關注函

由 夏德才 發佈於 財經

北京商報訊(記者 董亮 丁寧)2月15日早間,深交所官網顯示,針對旗下公司與深圳市騰訊計算機系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騰訊”)簽訂《影視節目授權合同》的相關事項,捷成股份(300182)收到了深交所下發的關注函。

據瞭解,2月13日,捷成股份披露了《關於控股子公司簽訂日常經營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子公司新疆華秀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疆華秀”)於近日與騰訊簽訂了《影視節目授權合同》,授權騰訊享有總數量不少於6332部影視節目在合同約定範圍內的信息網絡傳播權,合同金額為人民幣18億元,佔公司2020年度經審計營業收入的56.54%,預計將會對公司2022年度經營成果產生積極影響。授權期限從授權起始時間起算,新疆華秀或其關聯公司自其上游所取得的影視節目現有剩餘期限,滿足6年的則授權期限應不少於6年;不足6年的以新疆華秀實際獲取期限的終止時間為準。

對此,深交所要求捷成股份結合合同條款具體説明新疆華秀在本合同中承擔的合同義務,新疆華秀授予騰訊的網絡傳播權是否為獨家、排他的權利,新疆華秀能否就合同涉及的影視節目不受限制地與其他客户進行合作,是否存在應披露未披露的重要協議內容。本合同金額為人民幣18億元,捷成股份需結合合同條款説明騰訊是否可將本合同的信息網絡傳播權進行轉授權,如是,請説明具體合同條款及新疆華秀在騰訊轉授權過程中承擔的合同義務等。

此外,2021年9月17日,捷成股份披露《關於對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回覆的公告》,稱鑑於表決權委託雙方未就表決權委託的相關期限做明確約定,公司將敦促徐子泉及康寧與府相數科儘快簽署補充協議明確一致行動關係及相關期限。對此,深交所要求公司説明簽署補充協議的進展情況,未及時簽署補充協議的原因和障礙,是否存在應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項,公司已採取及擬採取的敦促措施及其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