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末G7財長宣佈達成全球最低企業税率為15%的共識。G7這次計劃設定的最低企業税率紅線,美其名曰是結束各國的低税率競爭,為企業創造公平競爭環境,實際是華盛頓防止企業將業務轉移到海外,彌補拜登總統試圖提高國內企業税率可能帶給美國的損失。
對中國香港的跨國企業而言,筆者認為,如果這一共識得以落地,短期來説,香港會受益。香港一向以低税率出名,現在實施兩級利得税率:有限公司首個200萬港幣利潤的利得税税率為8.25%,其後利潤則按16.5%徵税。後者比G7設定的全球最低企業税率15%只相差1.5個百分點,對香港影響有限。如果香港特區政府能夠採取以税收優惠等辦法彌補這1.5個百分點的差距,以此鼓勵跨國企業繼續留在香港,並吸引新的跨國企業來香港投資,那麼香港在短期內甚至可能受益。
因為部分歐美國家跨國企業或將被迫從更低税率地區,例如税率為零的巴拿馬、英屬維爾京羣島,10%的直布羅陀和卡塔爾,以及12.5%的愛爾蘭和塞浦路斯,調走資金及經營活動,但又不想回到美國本土(利得税率達21%到28%)的話,它們有可能前往香港“暫避風頭”。
事實上,拜登最初提議將全球最低企業税率定為21%,但為避免過大爭議,並儘快敲定,G7才妥協為15%的最低税率。這一機制一旦確立,隨着疫後G7各成員國逐步加税,全球最低企業税率不排除可能會有相應提高。如果每次增加1個百分點,只要加兩次,就會超過香港目前16.5%的利得税率。
而且,現在香港的跨國企業仍選擇留在香港,香港對它們必然具有難以替代的吸引力,例如這些跨國企業是將香港作為進入中國內地的門户。同樣道理,它們日後也未必會因為其他地方的税率可能低於香港,就選擇離開。
總之,香港特區政府需要未雨綢繆,提前制定各類税收優惠以外的優惠政策,並廣而告之,吸引跨國企業落地香港,將之作為世界總部或地區總部。
需要注意的是,G7的這一決定如果最終實施,將具有長臂管轄的性質。跨國企業如果在“非G7”國家或地區享受低於15%的企業税率,美國政府有權向該企業追繳其中差額。因此,最可能落入追税境地的跨國企業大致有兩種:一是至今仍將利潤配置於境外避税天堂,如以開曼羣島、英屬維爾京羣島、薩摩亞等地作為企業總部的跨國企業;二是在中國內地、東南亞設廠投資,在當地享受大幅税收優惠的跨國企業。它們也可能在全球最低企業税率法令通過後,被要求補繳至國際標準。如果要繼續吸引這些跨國企業在中國內地投資,可能需要考慮提供更多的優惠政策。
筆者認為,中國內地和香港地區的跨國企業可以利用業務調整來避免全球最低企業税率的實施。根據G7如今所言,設定的全球最低企業税率只針對邊際利潤10%以上的盈利。以電商巨頭亞馬遜為例。亞馬遜一向不追求利潤的最大化,而是將利潤再投資以壯大市場佔有率。它在2020年的利潤率僅為6.3%,低於徵税門檻。亞馬遜過去20年的擴張及股價走勢,已經證明投資者也接受這種將發展置於盈利之上的經營模式。所以,如果沒有其他嚴格限制,中國內地、香港地區的跨國企業未來或可調整業務,將虧錢的業務與盈利的分支做對沖,以避免達到邊際利潤超過10%。
第二種做法是,中國內地、香港地區的跨國企業可以把資金用於科研,或者收購虧損但有發展前景的中小型公司,類似微軟收購Nuance那樣,既可以擴大公司規模,也會少交一些税。跨國企業如果有這種做法,中國內地和香港地區的税務部門未來可能出現税收減少的情況,這值得關注。(作者是絲路智谷研究院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