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鹽湖股份(000792.SZ)發佈公告,公司於2021年11月22日披露了《關於子公司青海鹽湖能源有限公司收到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告知書的提示性公告》。海西州環境局等部門就鹽湖能源歷史上在木裏礦區煤炭開採行為涉及的生態環境修復治理及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的承擔事項與鹽湖能源進行磋商。
目前,鹽湖能源已與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開展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生態環境修復治理磋商工作,並簽訂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生態環境修復治理協議》。鹽湖能源所需承擔的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生態環境修復治理責任內容如下:
(一)鹽湖能源於2021年12月31日前向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指定賬號支付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費9500萬元。
(二)鹽湖能源於2022年12月31日前向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指定賬號支付生態環境修復治理資金10000萬元。
(三)鹽湖能源與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生態環境局簽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與生態環境修復治理協議後,木裏礦區聚乎更七號井礦區生態環境修復治理與鹽湖能源無關,鹽湖能源不再承擔任何有關木裏礦區聚乎更七號井礦區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和生態環境修復治理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