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大互聯網平台主動下架銀行存款產品後,有關互聯網存款的正式監管文件終於出台了。1月15日,銀保監會辦公廳、人民銀行辦公廳印發《關於規範商業銀行通過互聯網開展個人存款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要求商業銀行依法合規通過互聯網開展存款業務,不得藉助網絡等手段違反或者規避監管規定;商業銀行不得通過非自營網絡平台開展定期存款和定活兩便存款業務。
互聯網平台銷售個人存款暴露風險隱患
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近年來,商業銀行為適應互聯網金融發展的趨勢,陸續通過互聯網銷售個人存款產品,在拓寬銀行獲客渠道、提高服務效率等方面進行了有益探索。然而,在發展過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風險隱患,比如產品管理不規範、消費者保護不到位等。當前,對商業銀行通過互聯網開展存款業務,尚缺少針對性的監管制度。因此,亟需補齊制度短板,引導商業銀行規範開展互聯網渠道存款業務。
去年12月15日,央行金融穩定局局長孫天琦在第四屆中國互聯網金融論壇上發言指出,通過互聯網平台吸收存款的銀行主要為地方中小銀行甚至村鎮銀行,藉助互聯網平台的流量優勢,部分銀行存款規模得以快速增長,有的平台存款規模佔其各項存款比重達83%。其中,異地存款佔絕大部分。據透露,當時11家頭部平台上展示的銀行,涉及存款在售的有50多家,絕大部分為中小銀行;單户存款金額大都在50萬元(含)以下。
孫天琦稱,第三方互聯網金融平台銷售銀行存款產品的業務,屬“無照駕駛”的非法金融活動,應納入金融監管範圍;對此類業務,未來需要明確銀行准入資質和標準、研究出台針對高風險銀行吸收存款行為的有關法律法規、完善審慎監管指標和有關規則等。
他指出,互聯網平台存款帶來的問題主要包括:通過分段付息等方式變相抬高存款利率,擾亂存款利率市場機制;地方法人銀行偏離業務發展定位,利用互聯網平台將存款業務拓展至全國,已成為全國性銀行;高風險銀行通過互聯網平台吸收存款,飲鳩止渴,流動性隱患突出。此外,大部分互聯網平台將各家銀行的存款產品以利率高低進行集中展示,利率高的排名靠前,進而導致流量的差異,加劇了銀行間競價吸收存款的行為。不僅擾亂了市場利率機制,也容易誤導消費者簡單將利率當成購買產品的唯一導向。
銀行通過互聯網開展存款業務不得規避監管規定
本次引發的《通知》結合商業銀行通過互聯網開展存款業務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提出了相應監管要求:一是堅持依法合規。商業銀行通過互聯網開展存款業務,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不得藉助網絡等手段違反或者規避監管規定。二是強化風控管理。商業銀行通過互聯網開展存款業務,應當評估業務風險,完善風險治理架構。同時,持續監測和控制各類風險。三是規範銷售行為。商業銀行應當強化互聯網渠道存款銷售管理和網絡安全防護,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保障消費者個人信息安全。四是堅守發展定位。地方性法人商業銀行應當確保通過互聯網開展的存款業務,立足於服務已設立機構所在區域的客户。
商業銀行不得通過非自營網絡平台開展定期存款
《通知》規定,商業銀行不得通過非自營網絡平台開展定期存款和定活兩便存款業務,包括但不限於由非自營網絡平台提供營銷宣傳、產品展示、信息傳輸、購買入口、利息補貼等服務
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保險公司、基金公司等通過非自營網絡平台銷售相關產品受到相應監管。存款作為最基礎的金融服務,理應受到更為嚴格的監管。商業銀行通過非自營網絡平台開展存款業務,是互聯網金融快速發展的產物,最近業務規模增長較快。但該業務在發展過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風險隱患,涉嫌違反相關監管規定和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相關要求,突破地方法人銀行經營區域限制,並且非自營網絡平台存款產品穩定性較差,對商業銀行的流動性管理也帶來挑戰。因此,為防範金融風險,依法對上述定期存款以及定活兩便存款業務予以叫停。
該負責人同時指出,商業銀行與非自營網絡平台進行合作,通過開立Ⅱ類賬户充值,為社會公眾購買服務、進行消費等提供便利,這部分業務不受影響,可繼續開展。
已在非自營網絡平台辦理的存款到期後自然結清
《通知》明確,商業銀行通過非自營網絡平台已經辦理的存款業務,到期後自然結清。在此期間,相關存款依法受到保護,消費者可以依據法律規定和存款協議到期取款或者提前支取。商業銀行應當繼續提供查詢、資金劃轉等相關服務,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
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相關商業銀行通過非自營網絡平台開展的存款業務規模不一,各自的經營狀況也有所差別。為避免次生風險,《通知》明確監管部門可根據相關商業銀行的風險水平,按照“一行一策”和“平穩過渡”的原則,督促商業銀行穩妥有序整改。
各大互聯網平台已提前下架銀行存款產品
值得注意的是,在去年12月中旬孫天琦就互聯網存款公開發言之後,各大互聯網平台很快就主動下架了相關產品。
12月18日,支付寶率先下架了理財頁面的所有互聯網存款產品;12月20日,京東數科表示,根據監管部門對於互聯網存款業務的關注,京東金融APP已停止新增上線互聯網存款產品、停止新用户購買相關產品,相關產品將只對已購買產品的用户可見,已購買相關產品的用户不受影響。
此後,度小滿金融、攜程金融、陸金所、天星金融(原為小米金融)、滴滴金融、360你財富、美團金融等多家平台也對新用户下架相關產品。
2020年12月24日,浙江銀保監局下發《關於進一步規範轄內存款市場若干問題的通知》,明確要求轄區內銀行不得通過第三方互聯網平台吸收存款,已開展合作的,即日起下架相關存款產品,終止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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