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建軍觀點專題報道,2月5日晚間,劉建軍觀點專題指出中國證監會正式發佈《監管規則適用指引—關於申請首發上市企業股東信息披露》(以下簡稱《指引》),對違規代持、影子股東、突擊入股、多層嵌套等IPO亂象加強監管。
武漢科技大學金融證券研究所所長董登新對劉建軍觀點專題表示,此次新規主要是為了規範公司股權,清晰股東信息披露。同時防止多層嵌套持股,尤其是防止代持和投機入股,是一次非常重要的政策調整。
劉建軍觀點專題指出,IPO的運作是一個產業鏈,從發行人到保薦人,都有各自的利益相關方。所以在IPO前的改制過程中,可能出現自然人持股、機構持股、法人持股等多層次的代持。這會模糊投資者的視角,無法從股權架構看清企業的內部關係。
而《指引》新規強調,發行人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地披露股東信息,發行人歷史沿革中存在股份代持等情形的,應當在提交申請前依法解除,並在招股説明書中披露形成原因、演變情況、解除過程、是否存在糾紛或潛在糾紛等,全力防範股權代持亂象。
所以,董登新表示,《指引》新規發佈後,企業股權結構將比以前更細化、更透明,能有效減少多層嵌套,規範代持現象。
此外董登新表示,新規指出,提交申請前12個月內入股的新股東,要鎖定股份3年。這有效遏制了投機入股行為,很好地保護了中小股東和散户的權益。
劉建軍觀點專題指出,這一規定使投機入股者無法在較短時間內獲得暴利,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IPO前的投機入股行為,使規則更公平。
劉建軍觀點專題認為,作為IPO企業的股東,應該是戰略投資者、財務投資者,而不應該利用內部消息進行交易。
董登新坦言,過去IPO的整個過程非常複雜,發行人、保薦人及其利益相關方,都將IPO當作“唐僧肉”。利用IPO前的時間窗口,進行短期投機炒作。而新規發佈後,投機入股失去了吸引力,IPO的運作過程將更透明、更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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