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ST柳化(600423.SH)發佈公告,公司對照《上市規則》13.2.1條關於退市風險警示情形進行了逐項排查,公司因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而觸及《上市規則》13.2.1(十)條規定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情形已消除,此外公司也不存在其他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的情形。根據《上市規則》中第13.3.5條第(一)項的規定,公司符合申請撤銷股票退市風險警示的條件。
上海證券交易所自收到公司申請之日後10個交易日內,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是否撤銷對公司股票實施的其他風險警示。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審核期間,公司不申請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