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跨省經營受限制 聯合貸款劃紅線 野蠻生長的網絡小貸遭遇“緊箍咒”

由 尉遲長喜 發佈於 財經

  近年來,網絡小額貸款業務迅速發展。與此同時,部分機構經營管理粗放、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案例時有發生。銀保監會、人民銀行日前就《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擬在業務准入、業務範圍、貸款用途、消費者保護等方面作出明確規定。專家預計,此舉將有力約束機構行為,防範相關風險。

  約束網絡小貸融資槓桿

  近年來,網絡小貸業務規模擴張過快,一方面,通過跨省經營,突破經營區域限制,迅速將業務拓展至全國;另一方面,通過ABS等方式融入資金,整體槓桿率偏高。專家認為,及時出台管理辦法非常有必要。

  徵求意見稿明確了網絡小貸業務定義,提出小貸公司經營該業務需獲得網絡小貸業務經營許可證。網絡小貸業務應當主要在公司註冊地所屬省級行政區域內開展;極個別經過批准後才可以跨省級行政區域開展網絡小貸業務。

  蘇寧金融研究院副院長薛洪言表示,異地經營過程中,獲客、風控、貸後等主要環節均依賴線上進行,對網絡小貸公司的金融科技實力有較高要求,以上收審批權方式提高異地經營門檻,有助於從本源控制風險。

  為約束網絡小貸融資槓桿,徵求意見稿提出,經營網絡小貸業務的公司通過銀行借款、股東借款等非標準化融資形式融入資金的餘額不得超過其淨資產的1倍;通過發行債券、資產證券化產品等標準化債權類資產形式融入資金的餘額不得超過其淨資產的4倍。

  聯合貸款模式料重塑

  近幾年,互聯網巨頭的流量與金融機構的資金相結合,讓聯合貸款模式迅速發展壯大,部分小貸公司出資比例低至1%至2%。徵求意見稿提出,在單筆聯合貸款中,經營網絡小貸業務的公司出資比例不得低於30%。

  “聯合貸款模式之所以興起,核心原因在於流量與資金分佈不匹配,聯合貸款有助於優化行業資源配置。”薛洪言表示,此次對聯合貸款出資比例作出限制,客觀上會壓降聯合貸款規模,並強迫銀行等機構降低對聯合貸款的依賴,強化自主獲客能力,對整個行業產業鏈會產生深遠影響。

  專家預計,30%的紅線劃定後,純表外的助貸模式或成為聯合貸款模式受限後的替代品。開源證券分析師高超認為,未來受聯合出資比例限制,預計頭部互聯網公司將加速向助貸模式轉型或利用消費金融公司牌照放貸,中尾部公司轉型助貸或受限制,約束相對較大。目前政策僅對聯合貸款設限,未來對助貸模式的監管值得關注。

  光大證券金融業首席分析師王一峯表示,從實際經營看,未來金融科技公司可通過開展助貸業務避開聯合貸出資比例限制,預計助貸業務手續費分成低於聯合貸。

  有力遏制“野蠻生長”

  金融委日前召開專題會議強調,既要鼓勵創新、弘揚企業家精神,也要加強監管,依法將金融活動全面納入監管,有效防範風險。監管部門要認真做好工作,對同類業務、同類主體一視同仁。專家認為,徵求意見稿所述監管原則與金融委會議思路一致,將有力約束機構行為。

  某知名律師提到,要對互聯網企業進入金融領域的現狀、風險以及利弊進行深入全面評估,確立互聯網行業進入金融持牌業務領域以及與金融機構合作的標準和界限。

  對於經營網絡小貸業務的機構而言,中信證券分析師肖斐斐認為,由於客户基礎紮實,頭部機構未來仍有望獲批跨省份經營;中小機構須進一步聚焦和深挖體內場景及屬地客户資源,兼顧監管、規模和效率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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