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創業門檻、落實財税扶持……國辦發文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

新京報訊(記者 馮琪)“近年來,越來越多的大學生投身創新創業實踐,但也面臨融資難、經驗少、服務不到位等問題。”10月13日記者獲悉,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記者注意到,《意見》從高校創新創業教育、優化創新創業環境、加強服務平台建設、落實財税扶持政策、加大金融政策支持、促進成果轉化等方面,為提升大學生創新創業能力、增強創新活力提出相應意見。

吸引各行各業優秀人才擔任雙創導師

高校創新創業教育方面,《意見》提出,健全課堂教學、自主學習、結合實踐、指導幫扶、文化引領融為一體的高校創新創業教育體系,打造一批創新創業教育特色示範課程。

師資保障上,《意見》提出,強化高校教師創新創業教育教學能力和素養培訓,改革教學方法和考核方式,完善高校雙創指導教師到行業企業掛職鍛鍊的保障激勵政策。實施高校雙創校外導師專項人才計劃,探索實施駐校企業家制度,吸引更多各行各業優秀人才擔任雙創導師。

同時,完善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可持續發展機制,鼓勵各學段學生積極參賽。堅持政府引導、公益支持,支持行業企業深化賽事合作。

《意見》還對成果轉化作出安排。建立相關成果與行業產業對接長效機制,做好大學生創新項目的知識產權確權、保護等工作,加強面向大學生的科技成果轉化培訓課程建設。推動地方、企業和大學生創新創業團隊加強合作對接,拓寬成果轉化渠道,為創新成果轉化和創業項目落地提供幫助。

鼓勵提供免費孵化空間,降低大學生創業門檻

平台建設方面,《意見》提出,充分發揮大學科技園、大學生創業園、大學生創客空間等校內創新創業實踐平台作用,面向在校大學生免費開放,開展專業化孵化服務。加強雙創示範基地建設,推動企業示範基地和高校示範基地結對共建、建立穩定合作關係。

《意見》還提出多個措施降低大學生創新創業門檻。例如,推動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產業園全鏈條發展,鼓勵各類孵化器面向大學生創新創業團隊開放一定比例的免費孵化空間,降低大學生創新創業團隊入駐條件。政府投資開發的孵化器等創業載體應安排30%左右的場地,免費提供給高校畢業生。有條件的地方可對高校畢業生到孵化器創業給予租金補貼。

同時,各地區、各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實驗室以及科研儀器、設施等科技創新資源可以面向大學生開放共享,提供低價、優質的專業服務。支持行業企業面向大學生髮布企業需求清單,引導大學生精準創新創業。

創業幫扶政策上,《意見》明確,加大對創業失敗大學生的扶持力度,按規定提供就業服務、就業援助和社會救助。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大學生創業風險救助機制,可採取創業風險補貼、商業險保費補助等方式予以支持。畢業後創業的大學生可按規定繳納“五險一金”,減少大學生創業的後顧之憂。

減税降費,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大學生創業早期投資

《意見》還強調了落實大學生創新創業財税扶持政策。明確在現有基礎上,加大教育部中央彩票公益金大學生創新創業教育發展資金支持力度。加大中央高校教育教學改革專項資金支持力度,將創新創業教育和大學生創新創業情況作為資金分配重要因素。

同時,落實落細減税降費政策。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內從事個體經營,符合規定條件的,在3年內按一定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增值税、城市維護建設税、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個人所得税;對月銷售額15萬元以下的小規模納税人免徵增值税,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户按規定減免所得税。

另外,對創業投資企業、天使投資人投資於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以及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企業的投資額,按規定抵扣所得税應納税所得額。對國家級、省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和大學科技園以及國家備案眾創空間按規定免徵增值税、房產税、城鎮土地使用税。

金融政策支持方面,《意見》要求落實創業擔保貸款政策及貼息政策,將高校畢業生個人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20萬元,對10萬元以下貸款、獲得設區的市級以上榮譽的高校畢業生創業者免除反擔保要求;對高校畢業生設立的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300萬元;降低貸款利率,簡化貸款申報審核流程,提高貸款便利性,支持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

此外,充分發揮社會資本作用,引導創新創業平台投資基金和社會資本參與大學生創業項目早期投資與投智。

記者 馮琪 編輯 繆晨霞 校對 楊許麗

版權聲明:本文源自 網絡, 於,由 楠木軒 整理發佈,共 1758 字。

轉載請註明: 降低創業門檻、落實財税扶持……國辦發文支持大學生創新創業 - 楠木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