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報訊(記者 劉宇陽 郝彥)8月11日,大連證監局發佈公告表示,平安證券遼寧分公司存在如下問題:客户回訪工作不到位、對投資者交易需求等情況缺乏瞭解;未在中國證券業協會註冊登記為證券投資顧問的人員向客户提供投資建議;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存在欠缺,如未對個別投資者進行風險測評、個別風險測評結果明顯與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不匹配等。
大連證監局表示,上述問題違反多個規定,故決定對該分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此外,大連證監局指出,王長欣作為該分公司時任負責人對此負有責任,決定對其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