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持續推進輕資產模式轉型 協鑫新能源(00451)附屬擬2.395億元出售六座光伏電站

由 仝海燕 發佈於 財經

智通財經APP訊,協鑫新能源(00451)公佈,於2021年7月12日(交易時段後),該公司的間接附屬公司蘇州協鑫新能源(作為賣方)與湖南新華(作為買方)訂立符合最低豁免水平的過往協議。根據符合最低豁免水平的過往協議,蘇州協鑫新能源同意(其中包括)向湖南新華出售鹽源縣白烏的全部股權。

根據首批該等90%股權購股協議,蘇州協鑫新能源及西安協鑫新能源同意(其中包括)向買方出售神木市平元電力有限公司(神木平元)、神木市平西電力有限公司(神木平西)、神木縣晶登電力有限公司(神木縣晶登)及西鹹新區協鑫光伏電力有限公司(西鹹新區協鑫)各自的90%股權。根據首批該等10%股權購股協議,蘇州協鑫新能源及西安協鑫新能源同意(其中包括)於首批90%股權出售事項交割起計兩年內及╱或緊隨首批該等90%股權購股協議所訂明若干事件發生後向買方出售神木平元、神木平西、神木縣晶登及西鹹新區協鑫各自的10%股權。

於2021年9月13日(交易時段後),西安協鑫新能源(該公司間接附屬公司)(作為賣方)與寧夏含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作為買方)訂立第二批該等90%股權購股協議。根據第二批該等90%股權購股協議,賣方同意(其中包括)向買方出售神木晶普及神木晶富各自的90%股權。

於第二批90%股權出售事項完成後,該等目標公司將不再為該公司的附屬公司。因此,於90%股權交割後該等目標公司的財務業績將不再於該公司的財務報表綜合入賬。

於2021年9月13日(交易時段後),西安協鑫新能源(作為賣方)與寧夏含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作為買方)亦訂立第二批該等10%股權購股協議。根據第二批該等10% 股權購股協議,賣方同意(其中包括)於90%股權交割起計兩年內及╱或緊隨第二批該等90%股權購股協議所訂明事件發生後向買方出售神木晶普及神木晶富各自的10% 股權。

第二批出售事項總代價約人民幣2.395億元。

據悉,該等目標公司擁有共六座位於中國的已營運光伏電站,總併網容量為約198兆瓦。

於本公告日期,預計該集團就第二批出售事項將產生虧損淨額約人民幣1.32億元。該等交易的現金所得款項淨額預計約為9.01億元,公司擬將有關款項用於償還其債務。

為配合其“轉型升級”發展目標,該公司持續推進輕資產模式轉型。於90%股權交割後,該等目標公司將不再為集團的附屬公司,且該等目標公司的溢利及虧損以及資產及負債將不再於集團的綜合財務報表綜合入賬。該集團的負債將減少約人民幣8.16億元。此外,該等交易所得的現金約人民幣9.01億元將用於進一步償還債務,經參考集團於2021年6月30日的未經審計財務報表後計算,該集團的資產負債率將降低約1.6%,因此有效降低財務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