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華瑞銀行個人住房租賃貸款嚴重違規 責任人被警告

由 仝海燕 發佈於 財經

  中國經濟網北京10月19日訊 中國銀保監會網站昨日公佈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滬銀保監罰決字〔2021〕156號)顯示,2018年12月至2019年12月,華瑞銀行個人住房租賃貸款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江毅鵬對上述違法違規行為負有直接責任。中國銀保監會上海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給予江毅鵬警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條:銀行業金融機構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有關銀行業監督管理規定的,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至第四十七條規定處罰外,還可以區別不同情形,採取下列措施: 

  (一)責令銀行業金融機構對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 

  (二)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三)取消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一定期限直至終身的任職資格,禁止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一定期限直至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 

  以下為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