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澳門10月9日電 (記者 龍土有)澳門特區政府9日分別與中國銀行澳門分行及大西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簽定代理發鈔新合同,新合同由10月16日起生效,為期10年。
澳門特區政府經濟財政司司長李偉農代表特區政府,分別與中國銀行澳門分行行長李光及大西洋銀行董事會副主席區偉時簽署新合同。
根據新合同,澳門特區政府維持賦予兩家代理銀行相等份額的發鈔權限,而兩家代理銀行須遵循規範貨幣發行制度的法令,為所發行的鈔票提供等值法定外匯儲備。
大西洋銀行1902年在澳門設立分行,隨後獲授在澳門發行鈔票的特權,1995年,澳門政府與大西洋銀行更新代理發鈔的委託合同,同時與中國銀行澳門分行簽定首份代理發鈔委託合同,自此,兩家發鈔代理銀行平分澳門等額髮鈔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