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企業”新亞電纜衝刺深主板
全面註冊制下主板首家新受理IPO公司來了!深交所官網顯示,廣東新亞光電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亞電纜”)深市主板IPO於3月29日獲得受理,成為存量企業平移工作完成後首家獲受理的主板IPO企業。值得注意的是,新亞電纜具有濃厚的家族企業標籤,公司實控人家族共持有公司逾99%股份。一股獨大之下,報告期內新亞電纜分掉的1億元大額分紅,幾乎全進了公司實控人的口袋。
註冊制下主板IPO迎新
全面註冊制下,主板IPO迎新人。3月29日,新亞電纜IPO獲得受理,擬登陸深市主板。
據瞭解,全面註冊制改革於2月17日正式落地,滬深兩市主板股票發行上市審核發生重大變化。滬深交易所已於2月20日-3月3日接收主板首發、再融資、併購重組在審企業申請並接續審核。3月4日起,滬深交易所開始接收主板新申報企業的申請,新亞電纜成為第一家獲受理的企業。
招股書顯示,新亞電纜是一家專業從事電線電纜研發、生產和銷售的企業,主要產品為電力電纜、電氣裝備用電線電纜及架空導線等。廣泛應用於電力、軌道交通、建築工程、新能源、智能製造裝備等領域。
首家獲受理企業業績情況如何?財務數據顯示,2020-2022年,新亞電纜歸屬淨利潤出現了先下降再上升的情況。報告期內,公司實現的營業收入分別約為23.25億元、28.93億元、27.63億元;對應實現的歸屬淨利潤分別約為1.1億元、0.96億元、1.11億元;對應實現的扣非後淨利潤分別約為1.55億元、0.96億元、1.07億元。
本次IPO,新亞電纜擬募集資金4.39億元,用於電線電纜智能製造項目、研發試驗中心建設項目、營銷網絡建設項目、補充流動資金項目4個項目。
值得一提的是,滬市主板首家新申報IPO企業於3月30日晚間出爐,為金盛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擬募集資金9.3億元。
在投融資專家許小恆看來,隨着滬深兩市均開始接收主板新申報企業的申請,主板發行上市審核將進入快車道,全面註冊制下上市效率的提升和上市條件的多元將進一步推動主板IPO擴容。
共持有公司逾99%股份
新亞電纜存在着實控人家族持股比例較高的情況,共持有公司逾99%股份。
招股書顯示,新亞電纜實際控制人陳家錦、陳志輝、陳強和陳偉傑堂兄弟四人,與四人的姑姑陳少英、陳新妹、陳金英三人,七人合計持有公司股份比例達到99.72%。
具體來看,本次發行前,陳家錦、陳志輝、陳強和陳偉傑合計直接持有公司93.71%的股份,並通過鴻興諮詢間接持有公司2.43%的股份,合計持有公司96.14%的股份,為公司實際控制人。其中,陳家錦直接持股比例最高,為46.86%;陳志輝、陳強和陳偉傑直接持股比例分別為23.43%、11.71%、11.71%。2018年11月,陳家錦、陳志輝、陳強和陳偉傑四人簽署《一致行動協議》,為共同一致行動人。
此外,陳少英、陳新妹、陳金英為同胞姐妹關係,系陳家錦等四人的姑姑,分別持有新亞電纜1.43%、1.43%、0.71%股份。陳少英、陳金英、陳新妹未與陳家錦等四人形成一致行動關係,也未被認定為公司實控人。
據瞭解,陳家錦、陳志輝、陳強和陳偉傑四人系堂兄弟關係。1999年,陳小煥、陳恩、陳文桂三兄弟共同出資創立了新亞電纜前身新亞光有限。20多年後,三兄弟各自的兒子已接過了接力棒,成為公司實控人,陳家錦為陳小煥之子,陳志輝為陳文桂之子,陳強、陳偉傑二人為陳恩之子。
陳家錦等四人年齡相仿,陳強、陳志輝兩人出生於1986年,陳家錦、陳偉傑兩人出生於1988年。陳家錦、陳志輝、陳偉傑三人均在新亞電纜任職,其中陳家錦擔任董事長,陳志輝擔任董事、總經理,陳偉傑任職董事。從薪酬來看,陳志輝2022年薪酬最高,為78.9萬元,陳家錦、陳偉傑2022年薪酬均為12萬元。
新亞電纜提示風險稱,若實際控制人不恰當使用其控制地位,可能導致發行人法人治理結構有效性不足,進而產生不利於公司及其他投資者利益的風險。
實控人曾獨享大額分紅
值得注意的是,報告期內,新亞電纜存在一筆1億元的大額分紅,北京商報記者發現,這筆分紅全進入了公司四名實控人手中。
招股書顯示,2020年7月16日,新亞電纜股東會就利潤分配事項進行了審議,同意向股東派發現金股利1億元(含税),由股東按照持股比例進行分配,該部分現金股利已經支付完成。經計算,本次現金分紅分掉了當年90.53%的歸屬淨利潤。
經對比新亞電纜股權變更歷程,上述股利分配之時,陳家錦等四名實控人合計持有新亞電纜100%股權。股權關係顯示,截至2020年1月1日,陳家錦、陳志輝、陳強、陳偉傑分別持有新亞電纜50%、25%、12.5%、12.5%股權。2020年10月12日,公司進行第一次增資,陳家錦等4人的姑姑陳少英、陳新妹、陳金英於此時入股。也就是説,在股利分配之時,陳家錦、陳志輝、陳強、陳偉傑四人持有公司100%股份,可享受全部的現金分紅。
IPG中國首席經濟學家柏文喜談到,現金分紅實際上分配的是歷年累計未分配利潤中的一部分,從側面可以反映出公司參與分紅的股東可能不願意與未來的潛在投資人共享既往經營積累。
針對公司相關問題,北京商報記者向新亞電纜方面發去採訪函,不過截至北京商報記者發稿,未收到對方回覆。
北京商報記者 丁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