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上海12月20日電 上海證券報主辦的《中國證券網》20日刊發題為《央行、銀保監會: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做好重點房地產企業風險處置項目併購的金融支持和服務》的文章。文章稱,在房地產企業合理的融資需求持續得到滿足的背景下,房地產企業的風險化解工作也迎來新的政策護航。上海證券報記者從業內人士處獲悉,人民銀行與銀保監會近日聯合出台通知(下稱“通知”),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做好重點房地產企業風險處置項目併購的金融支持和服務。
通知主要圍繞六方面內容展開,包括穩妥有序開展併購貸款業務、加大債券融資支持力度、積極提供併購融資顧問服務、提高併購服務效率、做好風險管理、建立報告制度和宣傳機制。
併購是房地產企業化解風險的重要手段之一。記者瞭解到,該通知的一大看點就是,重點支持優質房地產企業兼併收購一些出險和經營困難的大型房地產企業的優質項目。值得注意的是,被兼併收購的對象應為項目而非企業股權。
(小標題)支持優質項目併購 推動行業風險化解
通知強調,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穩妥有序開展併購貸款業務,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穩妥有序地開展房地產項目的併購貸款業務。重點支持優質的房地產企業兼併收購一些出現風險和經營困難的大型房地產企業的優質項目。
一位接近監管部門的人士對記者表示,這其中有若干方面值得注意:兼併收購的主體是優質房地產企業,包括大型民營、國企和央企等。被兼併收購的對象為優質項目,而非過去大家所熟悉的企業股權。通過兼併收購房地產項目,可以促使一些經營不善且尚未瀕臨破產的優質房地產企業“瘦身”、防範化解風險。
該人士還表示,此前一些銀行有意向為收購優質房地產項目的企業發放併購貸款,但因具體操作細則、監管方向和要求等方面尚未明確,在具體實施落地過程中有所顧慮。這個通知出台的一大目的就是為了打消市場的這種顧慮。
相關工作已在積極部署與推進當中。據悉,央行與國資委已於近期召開會議,引導優質主體基於市場化的原則做好項目併購工作。此外,央行與銀保監會也在近期就穩妥有序開展併購貸款業務召開會議,部分主要銀行參加。會議還要求,對於出現風險和經營困難的大型房地產企業,銀行不要盲目抽貸斷貸。
對此,明明債券研究團隊分析認為,地產行業目前已經進展到信用重構的關鍵階段,一部分公司需要實質去槓桿,少數公司需要變賣資產,甚至債務重組。但是可以預期的是,圍繞“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目標,金融政策也會注重逆週期調節。在債務出清後,房地產行業會平穩健康發展。
(小標題)債券融資回暖補“活水” 為行業注入信心
債券融資是房地產行業“補血”和化解風險的重要途徑。通知要求,加大債券融資支持力度,支持優質房地產企業在銀行間市場註冊發行債務融資工具,募集資金用於重點房地產企業風險處置項目的兼併收購。
為了配合發債融資,通知一方面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積極為併購企業發行債務融資工具提供服務,提高發行效率;另一方面,鼓勵其投資併購債券、併購票據等債務融資工具。
實際上,債券市場支持優質房地產企業發行債務融資工具用於房地產項目或資產的收購,已先行一步。12月10日,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舉行房地產企業代表座談會。
據參會人士透露,交易商協會將重點支持符合房地產調控政策的企業註冊發行中長期限的債務融資工具,募集資金優先用於補充已售在建項目的資金缺口,以及用於房地產項目或資產的收購,積極滿足房地產合理融資需求,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和良性循環。
多重利好信號釋放的背景下,房企債券融資步伐明顯加快。12月以來,碧桂園、重慶龍湖等多家房地產企業宣佈啓動發行中期票據、供應鏈ABS等。其中,招商蛇口12月8日在交易商協會註冊併購票據,募集資金用於房地產項目的兼併收購。
一系列融資活動陸續落地,不僅為房企補充“活水”,也為房地產行業注入了信心。“近期,房地產調控政策邊際有所調整,整體以穩為主。在政策的支撐下,房地產行業經營和融資、一二級市場都現出邊際改善,包括銷售降幅趨緩、按揭貸款增速企穩、銀行間和交易所產品陸續發行、二級利差階段性有反彈。”中金公司固定收益研究團隊表示。
業內人士預計,隨着政策回暖,金融市場將繼續為優質房地產公司提供融資渠道,滿足房地產合理融資需求,促進房地產和金融形成良性循環。
(小標題)提高併購服務效率 按穿透原則評估合規性
在併購融資顧問服務方面,通知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揮客户和網絡的渠道優勢,整合信貸、投行、金融市場業務資源,提供融資顧問服務,加強與證券公司、會計師事務所等第三方機構的合作,匹配併購雙方的需求,提升併購成功率。
為提高併購服務效率,通知要求,加快重點房地產企業項目併購貸款的審批流程,提升全流程的服務效率;對於風險可控的項目,可以提前啓動盡職調查、信貸審查;配合併購雙方,推動地方政府優化被收購房地產項目預售資金管理、加快權證辦理等,從而為併購融資營造良好環境。
此外,通知強調,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做好風險管理。金融機構要按照穿透原則評估項目的合規性,同時嚴格遵守房地產開發貸款的監管要求。加強併購貸款的風險控制和貸後管理,做好資金的用途監控。
通知還表示,建立報告制度和宣傳機制。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建立重點房地產企業項目併購貸款的報告制度,按月向人民銀行和銀保監會報告開展併購金融服務的情況、存在的問題和建議,積極配合併購雙方披露項目併購和金融支持的信息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