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房地產:擬分拆商業物業及配套業務赴港上市

9月13日晚,瑞安房地產發佈有關建議分拆本集團的商業物業及配套業務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獨立上市的潛在非常重大出售事項公告。

公告顯示,董事會宣佈,瑞安房地產建議將本集團的商業投資物業及物業管理及資產管理的業務分拆及獨立上市,該等業務將由瑞安新天地營運。此外,公司還建議分拆及建議上市將以全球發售的方式進行,預期全球發售將包括香港公開發售及國際發售(包括優先發售)。摩根士丹利亞洲有限公司及瑞銀証券香港有限公司為全球發售的聯席保薦人。

根據公告,建議分拆將須待(其中包括)以下條件達成後,方可作實:

(i)股東在股東特別大會上批准;

(i)上市委員會批准瑞安新天地股份在聯交所主板上市及買賣,而有關批准並無被撤回;

(iii)本公司、瑞安新天地及建議上市的包銷商同意全球發售的條款;

(iv)董事會及瑞安新天地董事會的最終決定;及

(v)市況及其他考慮因素。

關於進行建議分拆的理由及裨益,公告顯示,董事會相信,建議分拆將有利餘下集團及瑞安新天地在其各自的業務領域進一步發展,併為雙方帶來明顯裨益,原因如下:

(a)將瑞安新天地獨立上市可提供一個獨立平台為商業物業及配套業務估值,股權市場投資者將能夠投資於純粹的商業地產概念,這將釋放瑞安新天地商業物業組合的價值,從而令本公司作為瑞安新天地控股股東受益;

(b)建議分拆將可讓餘下集團與瑞安新天地的不同管理團隊更有效地專注其獨特業務並捕捉不同增長基本面,將使管理資源得到更有效的調配。建議分拆亦將為投資者及公眾提供更多投資重點,令餘下集團與瑞安新天地的業務功能更加清晰;

(c)建議分拆後,瑞安新天地可獨立收購其他商業物業以發展商業物業業務。建議分拆亦將令瑞安新天地能夠專注發展如資產管理等輕資產業務,這將提升股本回報,從而令本公司作為瑞安新天地控股股東受益;

(d)建議分拆後,餘下集團與瑞安新天地將於股權及債務資本市場擁有獨立的集資平台,此舉將同時增強兩間實體的融資靈活性。就擬向瑞安新天地提供信貸或融資的金融機構而言,憑藉瑞安新天地的上市地位,此將給予更大透明度,讓瑞安新天地在日後獨立籌集資金,為其現有業務及未來拓展提供資金,而無須依賴本公司;及

(e) 餘下集團使用所得款項以降低橫樣及收購未來土地儲備:作為重組及建議分拆的一部分,本公司能夠有效地向瑞安新天地出售其已落成的商業物業,以有效回收資金。餘下集團將能夠利用建議分拆籌集的資金實現較低的資產負債比率,並就未來物業開發收購更多土地,實現更快的資產週轉率,從而為本公司的股東帶來更好的回報及利潤。

根據公告,緊隨全球發售完成後,瑞安新天地將繼續作為本公司的附屬公司,而本公司將仍然是瑞安新天地的控股股東。

公告還顯示,經適當及審慎考慮建議分拆,並適當考慮股東的利益後,倘進行建議分拆,則計劃在瑞安新天地董事會決定進行建議分拆及全球發售,以及上市委員會批准建議上市等若干條件的規限下,向合資格現有股東於優先發售中提供瑞安新天地股份保證配額。

有關保證配額的詳情尚未落實。本公司將於適當時候就此另作公佈。

資料顯示,瑞安房地產為中國領先物業發展商之一,主要在中國從事開發、銷售、租賃、管理及持有優質住宅及商業(包括辦公樓、零售、酒店、娛樂及文化)物業,截止2021年6月30日,公司資產淨值約為人民幣31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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