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信用卡業務迎強監管,收費陷阱有望治理,互聯網信用付仍屬空白

由 巫馬言 發佈於 財經

文|《財經天下》週刊 史思同

編|孫月

信用卡業務將迎來強監管。

日前,銀保監會發布了《關於進一步促進信用卡業務規範健康發展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知》),對信用卡業務經營管理、營銷行為、風險管控等方面業務進行了詳細規範。

長期以來,信用卡亂象頻出,不少消費者掉進了信用卡收費的“陷阱”。監管重拳整治信用卡亂象,這類業務有望得到規範發展。

但是,業界也擔憂,上述《通知》僅針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的信用卡業務,而市場上現存大量的互聯網“信用付”業務,與銀行信用卡業務並無二致。如果這類業務成了監管治理的“漏網之魚”,那麼,規範信用卡業務的效果將大打折扣。

信用卡投訴頻發,亂收費成重災區

《通知》指出,近期部分銀行信用卡業務經營理念粗放,服務意識不強,風險管控不到位,存在侵害客户合法權益等行為。監管強調,將對信用卡息費收取、過度授信、粗放發展模式、外部合作行為以及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進行重點治理。

近年來,超前消費風盛行,各種信用卡、消費貸、分期付款等,已成為許多年輕人慣用消費方式,然而,看似省事便捷的信用卡卻頻頻遭遇消費者投訴。

12月10日,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發佈《關於2021年第三季度銀行業消費投訴情況的通報》中顯示,2021年第三季度,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共接收並轉送銀行業消費投訴87281件,其中,涉及信用卡業務投訴44374件,佔投訴總量的50.8%。

數據可見,單是信用卡業務相關的投訴就在銀行業務總投訴中佔比過半,信用卡業務實在飽受詬病。

據瞭解,多數持卡人的怨言集中在自動分期、亂收手續費、高額年費等方面上。

“不知道什麼時候就被自動分期了,之後就有各種手續費。“一位信用卡用户王女士向《財經天下》週刊表示,辦理信用卡時工作人員也不會詳細説明,自己又不懂,“而且就算想要提前還款,我還是必須要支付分期的手續費。”

像王女士遇到的這種情況並不在少數,甚至很多消費者都不知道自己的信用卡是否是自動分期。“我設了自動還款,其實一般都沒怎麼仔細看過信用卡賬單。”一位長期使用信用卡的用户表示,他現在要防的是“霸王條款”,有些信用卡是隻有勾選同意才能繼續,而消費者一般都不會仔細閲讀條款。而一旦勾選同意,往往掉進“坑”裏。

據悉,銀行自動分期一般分為6期、12期、24期等,每筆刷卡消費賬單達到約定金額,便會自動處理成分期業務,而有的銀行賬單分期起點低至10元,甚至乾脆不設起點。

同時,銀行還會使用一些手續費折扣優惠來吸引持卡人辦理自動分期,但事實上,這些折扣往往都具有時效性,僅在一定時間內有效。為了鼓勵持卡者多消費,銀行還會以“0首付0利息""免息分期"為噱頭來誘惑消費者,實則隱藏了各種手續費等,來變相收取費用。

有分析人士指出,商業銀行要轉變信用卡業務發展模式,從單純追求規模和速度增長轉向專業化、精細化的高質量發展。

事實上,信用卡在辦理方面違反審慎原則、濫發卡情況屢禁不止。“信用卡審核標準之前確實太低了”,有持卡人反映,“在大學的時候為朋友情面,線上辦理了個信用卡,當時沒有工作沒有收入,甚至所填信息都有虛假,以為會辦不下,沒想到過些天還真收到了某銀行寄過來的信用卡。”

互聯網信用付該不該納入監管?

在此次《通知》中,監管還明確提出,“將按照風險可控、穩妥有序原則,推進信用卡行業創新工作,通過試點等方式探索開展線上信用卡業務等創新模式。”

但如今,互聯網分期付款的業務也越來越多,如何監管仍沒有明確的説法。

互聯網巨頭的“信用付“產品,其業務與傳統信用卡極其相似:會為用户提供一定的信用消費額度,給到用户一定時間的免息使用服務,還可以選擇對賬單進行分期等。並且使用較信用卡更為便利,不用使用實體卡片,在線上付款時直接選擇支付方式即可。

但是,不同於傳統信用卡,這類產品的資金提供主體實際主要是互聯網巨頭旗下的小貸公司、消費金融公司,並不受信用卡監管規則的約束,而網絡小貸的相關管理辦法也還暫未正式出爐。

去年11月份,銀保監會、央行聯合發佈了《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從《辦法》來看,主要是對網絡小貸公司的准入門檻、槓桿率、信息披露等方面進行約束,卻並未對互聯網平台的“信用付“等具體業務的相關風險進行監管規範。

而在不受約制的情況下,一些互聯網平台或許也會存在片面宣傳低利率及低費率、模糊實際使用成本、自動分期等,與傳統信用卡業務相同或類似的問題。

當前,我國金融業務的監管力度日漸趨嚴,監管層正在加強整治相關亂象以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此次《通知》對整個信用卡行業也是一次較大的業務整改挑戰。

12月17日,北京銀保監局官網隨之發佈《關於加強信用卡消費者權益保護的通知》,提出要加強信用卡適當性、信用卡營銷及催收業務等方面的管理,加強信用卡信息披露、客户信息保護及信用卡投訴處理等工作。另外還強調,銀行應加強對互聯網引流平台的合作管理,加強與互聯網平台合作業務的客户信息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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