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業競爭承諾遲遲未解決,大有能源上會方案被中小股東否決

7月8日,大有能源召開2022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出席會議的股東和代理人304名,會議由董事楊運峯主持。

本次股東大會共計審議兩項議案,其中《關於間接控股股東繼續解決同業競爭的議案》一項未通過。依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章程》等相關規定,該議案涉及關聯交易,關聯股東需迴避表決。表決結果顯示,同意佔比49.0569%,反對佔比50.9431%,議案不通過。

同業競爭承諾遲遲未解決,大有能源上會方案被中小股東否決

從大有能源瞭解到,控股股東河南能源曾於2019年5月向大有能源出具《河南能源化工集團有限公司關於同業競爭承諾的變更方案》(以下簡稱“《變更方案》”),承諾將按照市場化原則,力爭自大有能源股東大會審議通過本承諾後3年內,採取資產注入等合理方式,實現主要優質煤炭資產上市。

2019年以來,根據國家去產能政策等原因,河南能源關閉了3對礦井,將在產礦井數量減少到42對(不含大有能源所屬礦井),進一步縮減了同業競爭範圍。2021年4月,河南能源將持有的阿拉爾豫能投資有限責任公司100%股權轉讓給大有能源,將優質煤炭資產榆樹嶺煤礦、榆樹泉煤礦注入大有能源,顯著提升了大有能源的盈利能力。

直至2022年5月,河南能源承諾的3年期滿。對於承諾未完全履行的原因,大有能源表示,河南能源一直致力於解決與大有能源存在的同業競爭且取得一定進展,但由於所屬煤礦數量多、分佈廣,加之資產重組對標的資產質量要求高,規範整改所需時間較長,整合方式仍需持續深入論證,其他歷史遺留問題尚需進一步解決等原因,仍然無法在《變更方案》到期日前完全解決同業競爭。

河南能源承諾,將繼續積極推動煤炭資產規範整改,理順業務、產權、資金及債務關係,完善審批手續和權屬證明,自滿足上市條件且符合上市公司整體利益之日起3年內,通過併購等市場化方式實現重組上市。對於確實難以規範整改,無法符合上市條件的煤炭資產,將逐步採取上市公司託管、關閉、轉讓等方式,避免與上市公司同業競爭。

同日,大有能源還審議通過了補選趙少峯為第八屆董事會董事的議案。趙少峯,現任義馬煤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總會計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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