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財經APP訊,滿地科技股份(01400)公佈,聯交所上市委員會譴責該公司前執行董事兼主席林清雄、前執行董事邱志強及鄧慶輝,及批評前獨立非執行董事兼審核委員會主席陳瑞華、獨立非執行董事兼審核委員會成員馬崇啓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兼審核委員會成員俞毓斌,違反《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 3.08 條所載的董事職責及盡力遵守《上市規則》的承諾(盡力承諾),以及/或配合上市科調查的承諾(配合承諾),違反了各人以《上市規則》附錄五 B 表格所載形式向聯交所作出的《董事的聲明及承諾》所載責任。
並聲明:鑑於邱志強蓄意不履行其配合承諾和林清雄蓄意不履行《上市規則》所載的責任及盡力承諾,二人若仍留任該公司董事會,將有損投資者的利益。
另外,上市委員會進一步指令:該公司委聘上市科接納的獨立專業顧問對提升該公司的內部監控進行全面檢討及提出建議;及相關董事(林清雄及邱志強除外)日後若要再獲委任為聯交所上市公司或將於聯交所上市的公司的董事,先決條件是參加 15 小時有關《上市規則》合規事宜的培訓。
為免引起疑問,聯交所確認本聲明所載的制裁及指令僅適用於該公司及相關董事,而不適用於任何其他過往或現任董事會成員。
上市委員會於 2020 年 12 月 1 日就相關董事的行為是否符合《上市規則》及《承諾》所載責任進行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