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銀保監會不斷加強銀行保險機構股東股權監管,持續、系統地完善我國銀行業保險業公司治理。5月14日,銀保監會發布消息稱,2020年首次開展覆蓋全部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的公司治理監管評估,深入開展銀行保險機構股權和關聯交易專項整治工作,嚴厲整治資本不實、股權代持、股東直接干預公司經營和通過不當關聯交易進行利益輸送等違法違規行為,並分兩批次向社會公開了銀行保險機構重大違法違規股東,起到了嚴肅市場紀律、強化市場監督的良好效果。
為進一步強化警示教育,做好重大違法違規股東公開常態化工作,5月14日,銀保監會公佈第三批共19名重大違法違規股東,包括中新通用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江蘇省裝飾工程集團有限公司等。據《證券日報》記者統計,加上前兩批公開的重大違法違規股東,銀保監會已“點名”了66家公司及個人。
銀保監會指出,本次公開堅持依法合規的原則,結合近期執法情況,對違法違規情節嚴重且社會影響惡劣的股東,堅決予以公開。本次公佈股東的違法違規行為主要包括:一是入股資金來源不符合監管規定;二是存在涉黑涉惡等違法犯罪行為;三是編制提供虛假材料;四是股東及其關聯方違規佔用信託公司固有資金或信託資金;五是拒不按照監管意見進行整改,不配合監管部門開展風險處置;六是違規將所持股權進行質押融資。
《證券日報》記者查詢銀保監會前兩批公開的重大違法違規股東信息顯示,去年7月4日,銀保監會首次公開銀行保險機構重大違法違規股東名單,共涉及38家公司。所公佈股東的違法違規行為主要包括:一是違規開展關聯交易或謀取不當利益;二是編制或者提供虛假材料;三是關聯股東持股超一定比例未經行政許可;四是入股資金來源不符合監管規定;五是單一股東持股超過監管比例限制;六是實際控制人存在涉黑涉惡等違法犯罪行為。
去年12月11日,銀保監會公開第二批重大違法違規股東名單,共涉及9家公司。本次公佈股東的違法違規行為主要包括:一是入股資金來源不符合監管規定;二是編制提供虛假材料;三是關聯持股超過監管比例限制;四是違規開展關聯交易或謀取不當利益;五是股東或實際控制人存在涉黑涉惡等違法犯罪行為;六是以不正當手段獲得行政許可。
從這三批公佈的主要違法違規行為來看,“入股資金來源不符合監管規定”“編制或者提供虛假材料”“存在涉黑涉惡等違法犯罪行為”為多發違法違規行為,三批公佈信息中均有涉及。
上海申浩律師事務所合夥人白樹海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認為,銀保監會公開違法股東名單,正是金融監管機構落實監管責任的體現,表明監管機構對打擊、整治銀行業、保險業亂象的決心。公開名單釋放了嚴監管信號,在一定程度上會使銀行與保險類金融機構更加重視審慎義務。該舉措增大了銀行、保險機構股東的違法成本,對一些試圖利用股東特殊地位謀取不當利益的不法分子,起到警示作用。
銀保監會表示,下一步將着力加強股東行為監管與違規關聯交易整治,堅持將打擊違法違規行為作為監管工作重點,持續清理違法違規股東,壓實銀行保險機構股權管理責任,落實股東承諾制,推動股東依法履行義務,規範行使權利。同時,不斷創新股權監管方法,加強公司治理、股東股權、關聯交易等監管信息系統建設,提升監管信息化水平和銀行保險機構公司治理有效性。(證券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