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5月17日訊 巴基斯坦《商業紀事報》報道,巴基斯坦內閣近日批准一項改革計劃,對參與巴鐵路投資建設的合作私營企業,免徵投標金額10%的預提税。
根據巴《2001年所得税條例》第236-A條,作為預提税(WHT)代扣者的巴基斯坦鐵路公司在收到第一筆投資款項時須以總投標金額的10%,為投資方預繳所得税。投資企業在期末納税彙算清繳時可申請退税。但有企業稱,有時預提税額甚至比企業所得税還高,且巴政府退税速度極慢,這嚴重打擊了私營企業參與巴鐵路投資和運營的積極性。
為鼓勵私營企業積極參與巴鐵路建設和運營,巴內閣決定自本財年起免除巴鐵路外來投資者10%的預提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