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深交所對公司股票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決定,4月12日,*ST 康得(即康得新複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或康得新)公告表示,目前公司已向深交所提出複核申請。
根據相關規定,若深交所作出受理的決定後,深交所上訴複核委員會作出維持終止上市決定,該決定為終局決定。
4月6日,康得新收到深交所《關於康得新複合材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深交所決定,公司股票終止上市。康得新表示, 公司於4月9日向深交所提交了複核申請材料。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的相關規定,深交所將在收到公司提交的複核申請後五個交易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上訴複核委員會工作細則》第三條規定,複核期間,深交所作出的相關決定不停止執行,但深交所業務規則另有規定或者深交所認為需要停止執行的除外。
按照退市流程,*ST 康得公司股票4月14日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ST 康得退市整理期為三十個交易日,預計最後交易日期為5月28日。
一家曾經的千億白馬股企業,何以淪落到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地步?根據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2020]71號)認定的事實,公司2015年至2018年披露的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追溯重述後公司 2015 年至 2018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連續為負值。
同時,公司因2018 年、2019年連續兩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公司股票自2020年7月10日起暫停上市。公司股票暫停上市後的首個年度報告(2020 年年度報告)顯示,公司 2020 年淨利潤、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淨利潤、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期末淨資產均為負值,且公司財務會計報告被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圖片來源:上市公司公告